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4-05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9日以直接送达、
传真与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利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
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部董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张颖先生离任,为保障公
司董事会正常履行职责,董事会同意选举罗桓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
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计与风
险委员会委员张颖先生离任,拟推荐选举陈巧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成员,与时现女士(召集人)、朱慧婷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与风险委员会,陈巧女士担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联董事陈巧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审计需求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
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对审计服务
的需求等情况,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议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相关事项无异议。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提
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变更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等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