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4-087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以现场通知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董事应到 7 人,实到 7 人,符
合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孙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
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董事会提名孙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孙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
会拟聘任孙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孙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
会拟聘任边雨辰先生、陈涛先生、饶秀丽女士、赵怀东先生、王莎莎女士为公司
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边雨
辰先生、陈涛先生、饶秀丽女士、赵怀东先生、王莎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经出
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前述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
会拟聘任边雨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边雨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
会拟聘任王莎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莎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王莎莎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如
下: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338 号维景国际大酒店写字楼 12 层
电话:010-83528822
传真:010-83528255
电子邮箱:ylyato@ylyato.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聘任于欣蕊女士为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于欣蕊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于欣蕊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如
下: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338 号维景国际大酒店写字楼 12 层
电话:010-83528822
传真:010-83528255
电子邮箱:ylyato@ylyato.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聘任赵鑫先生为公司内
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赵鑫
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经孙震先生提名,董事会拟选举栾甫贵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卢远瞩先生、刘维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任期与董事会
任期一致。前述各委员的简历详见附件。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
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经孙震先生提名,董事会拟选举孙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栾甫贵先生、卢远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任期与董事会
任期一致。前述各委员的简历详见附件。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
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经孙震先生提名,董事会拟选举卢远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孙震先生、刘维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
期一致。前述各委员的简历详见附件。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
规定,经孙震先生提名,董事会拟选举刘维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孙震先生、栾甫贵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各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前述各委员的简历详见附件。经出席会议的董事
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1 号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
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1 号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董事会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与道德操守,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公
司法》《1 号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高
级管理人员道德规范》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为了促进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公司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公司法》
《1 号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制定《社会
责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相关人员简历
一、 董事长、总经理简历
孙震,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公司
创始人。1988 年至 1990 年担任北京联合大学经管学院教师,1990 年至 1998 年
担任北京工业大学讲师,1998 年创立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现
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北京市工商业联合
会/常务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礼品业商会/理事长、书记;中国亚洲经济
发展协会/常务副会长;北京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客座教授。
孙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1.62%的股权,通过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公司 32.55%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 44.17%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与公司第三大股东李素芹是母子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边雨辰,男,197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 年至 2000 年担任北京王
致和食品集团财务主管、总帐主管,2000 年至 2007 年历任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兼部门经理,2007 年至 2012 年担任龙铭矿业有
限公司内控总监兼财务经理,2012 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
总经理。
边雨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32%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边雨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涛,男,出生于 1970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市场总监等职务,2005 年至 2006 年,任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
司销售市场部市场总监(三菱、克莱斯勒、吉普品牌),2006 年 10 月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此外还担任全国工商联礼品业商会副会长、北京市西城区新
联会副会长、深圳工艺礼品协会副会长。
陈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27%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饶秀丽,女,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
年至 2003 年,任香港永顺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4 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饶秀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0.66%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饶秀丽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怀东,出生于 1970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2
年至 1995 年,任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中学教师,1995 年至 2001 年,任北京嘉
美东策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 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怀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25%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怀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莎莎,出生于 1983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金
融学硕士,拥有十一年资本市场经验。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中国科
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科研助理;2011 年 6 月至 2022 年 4 月,先后在方
正证券、华泰证券、上海证券任行业分析师和首席分析师。所在团队获得新财
富评选 2014 年、2015 年第一名,2016 年第二名,II 评选 2019 年第二名、2020
年第一名。个人获得 2014 年《金融界》行业分析师第一名,2018 年同花顺 iFinD
最佳分析师第二名。2022 年 5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王莎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王莎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三、 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于欣蕊,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 年至 2015 年任职
于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16 年 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职于北京佳讯飞
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16 年至 2018 年任职于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2018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于欣蕊女士持有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
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
情形。
赵鑫,198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已获得注册会计师 CPA、英国特许公认会
计师 ACCA,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 年 10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华为
技术有限公司会计;200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审计员;2010 年 10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高级审计员;2016 年 10 月至 2019 年 4 月
任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分析高级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审计经理。
四、 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
孙震,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公司
创始人。1988 年至 1990 年担任北京联合大学经管学院教师,1990 年至 1998 年
担任北京工业大学讲师,1998 年创立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现
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北京市工商业联合
会/常务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礼品业商会/理事长、书记;中国亚洲经济
发展协会/常务副会长;北京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客座教授。
孙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1.62%的股权,通过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公司 32.55%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 44.17%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与公司第三大股东李素芹是母子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栾甫贵,男,1961 年出生,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首都经
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农经系副主任、
副教授,天津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主任、教
授。曾荣获国内贸易部“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专家”、财政部会计名
家等荣誉以及中国会计学会优秀论文奖、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中洲光华
杯学术创新奖”、北京市精品教材奖、黑龙江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北京高校
优质本科教材奖等奖励,兼任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
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务。
栾甫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栾甫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卢远瞩,男,1977 年出生,博士,现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学教授。曾任中山
大学经济学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教授。曾荣获北京市教工委“北京市优秀
教师”、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以及“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
才支持计划”等奖励。
卢远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卢远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维刚,男,1985 年出生,博士,现任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曾任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
院博士后。目前担任中国市场学会副秘书长。
刘维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刘维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