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2 证券简称:万辰集团 公告编号:2024-119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辰集团”)
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4,065,218.45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
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176,814,599.54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67,253,923.93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
可供分配利润为 67,253,923.93 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
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分配利润的
情况,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公司初步拟定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79,989,761 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
在册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股利 35,997,952.2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下一年度。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预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预案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
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
理性。
公司已经妥善安排营运资金,本次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
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
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
营发展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
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该分
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股东的利益而
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的
未来发展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