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0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 484 号健民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43.472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许良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秘书周捷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6,638,737 99.9293 28,499 0.0427 18,600 0.028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一号议案,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林玲、陈林
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
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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