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事前收到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中粮集团承诺解决同
业竞争、瑕疵资产事项延期的议案》相关材料。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公司
管理层就有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们认为:
本次中粮集团承诺履行延期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承诺延期
履行的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时需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应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及非关联方利益的情
形。
独立董事签名:
陈国强 张念春 汪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