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
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
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2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
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如股东及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工作人员进行
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
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
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
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
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
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
“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
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
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七、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
开会场。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
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三)14:00
(二)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 59 号容知日新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卫华先生
(五)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
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以下会议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
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2 号文)同意,公司向聂卫华等
月 6 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
验字2024230Z0111 号),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801,305 元,变更后的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87,427,353 元。
经上述股本变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1,626,048 元变更为 87,427,353
元;总股本由 81,626,048 股变更为 87,427,353 股。
二、公司董事会人数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姚结兵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一职,公司董事人数发生变化,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考虑,公司决定修订《公司章程》,将董事人数由 8 人调整
至 7 人。
三、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变更、姚结兵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职位相关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体情况
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1,626,048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7,427,353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根据需要可设 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根据需要可设
副董事长 1 名。 副董事长 1 名。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登
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
变更手续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
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11 月 1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公告》和《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