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4-059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元)与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签署了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国家医学中心(雄安院区)一期建设项目设计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国家医学中心(雄安院区)一期建
设项目设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0,268.989 万元,该项目位于雄安新区
第五组团东部。项目内容为完成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总体规划、方
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程设计工作。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国家医学中心(雄安院区)一期建
设项目设计合同的交易对方为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医
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建成于 1921 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
的现代化综合三级甲等医院,是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全国疑难重症
诊治指导中心,最早承担外宾医疗任务的医院之一,也是高等医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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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国家级示范基地,临床医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的国家级核心基地,具有履约能力。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
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金额为人民币 37.83 万元。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发包人: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设计人: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10,268.989 万元,包括完成本合同约定
工作内容的全部设计费用。发包人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额向设
计人支付服务费用。如涉及合同外新增内容,设计费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签订之日起 140 个日历天,实际开始设计日期以发包人在开
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为准。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
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设计人应按照法
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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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发包人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若设计人违约,
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国家医学中心(雄安院区)一期建
设项目设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0,268.989 万元,为公司 2023 年经审
计营业总收入 1,236,538.41 万元的 0.83%。
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该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发挥中国中元在医疗
建筑规划与设计领域的技术实力,进一步拓展医疗建筑业务在雄安地
区的市场份额。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国家医学中心(雄安院区)一期建
设项目设计合同的工程设计服务为固定费率合同,项目利润存在不确
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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