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沃股份”或“公司”)2022 年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金沃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7 号),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1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7,150,754.7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2,849,245.2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3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履行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管理等职责。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
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核查意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合计 32,334.00 31,000.00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高
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和“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根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公司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
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前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
司已将上述 2,00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
过 12 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必
要性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
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核查意见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业务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
进行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基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后续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将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闲置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1%
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约 124.00 万元。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
核查意见
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就此事
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夏俊峰 臧家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