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4-106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世运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 日
● 赎回价格:101.3027 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4 年 12 月 3 日
● 最后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27 日。自 2024 年 11 月 28 日起,“世运转
债”已停止交易。
● 最后转股日:2024 年 12 月 2 日。截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收市后,距离
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世运转债”将自 12 月 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摘牌。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 17.59 元/
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合
计 101.3027 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公司特别提醒“世运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
能面临的投资损失。
●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4 年 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约定,已触发“世运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前赎回“世运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世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世运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全部赎回。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世运电路关于提前赎回“世
运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号),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披
露了《世运电路关于实施“世运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公司《募
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世运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世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股票自 2024 年 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7.59 元/股的 130%(即 22.87 元/股),已满足“世运
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4 年 12 月 2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世运转债”的全部
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1.3027 元/张。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 1.5%;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 年 1 月 20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2024 年 12 月 2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1.5%×317/365=1.3027 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3027=101.3027 元/张。
(四)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
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
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
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规定,对于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居民企业,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
金额 101.3027 元人民币(税前),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
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对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
值税。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 QFII、RQFII),公司按
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 101.3027 元人民
币(税前)。
(五)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世运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世
运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
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3 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世运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
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六)赎回款发放日:2024 年 12 月 3 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
人相应的“世运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
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
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七)交易和转股
自 2024 年 11 月 28 日起,“世运转债”已停止交易。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收市后,距离 12 月 2 日(“世运转债”最后转股
日)仅剩 3 个交易日,12 月 2 日为“世运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八)摘牌
自 2024 年 12 月 3 日起,公司的“世运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自 2024 年 11 月 28 日起,“世运转债”已停止交易。截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收市后,距离 12 月 2 日(“世运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 3 个交易日,
期内转股。
(二)如投资者持有的“世运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
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世运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
易和转股,将按照 101.3027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世运
转债”将在上交所摘牌。
(四)因目前“世运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024 年 11 月 27 日收盘价为
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世运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0-8911371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