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 景峰 公告编号:2024-13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近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
押,具体事项如下:
是
股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否 是否
质押
东 为控 本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 为补 质押起 质权 质押
到期
名 股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限 充质 始日 人 用途
日
称 东 (%) (%) 售 押
股
国信
办理 补充
叶 解除 质押
日 有限
湘 是 是 质押
公司
武 之日
止 邱文
英
日 需求
注: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上述质押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数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
东 所持 司总
量 例 押前质 押后质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名 股份 股本
(股) (%) 押股份 押股份 股份限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称 比例 比例
数量 数量 (% (% 售和冻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股) (股) ) ) 结、标 比例 (股) 比例
记数量 (% (%
(股) ) )
叶
湘 13.86 97.73 13.54 100 2,772,286
武
叶
湘 0.24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伦
叶
高 0 0 0 0 0 0 0 0 0 0
静
毕 304,30 100.0
元 0 0
合 124,33 113,630, 119,130, 119,130, 3,076,586
计 4,310 000 000 000 .00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先生和毕元女士离职时间不足六个月,其所持限售股份均为高管锁定
股。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到期的质押股份累 占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 占公司总股本比 对应融资余
时段
计数量(股) 人所持股份比例(%) 例(%) 额(万元)
已到期 47,000,000 37.80 5.34 8,438
未来半年内 33,000,000 26.54 3.75 13,700
未来一年内
(不含半年)
注:以上对应融资余额主要系为公司融资担保金额。
截至本次披露后,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股总数
的比例为 95.81%。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叶湘武先生的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涉及对
公司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1)叶湘武
姓名 叶湘武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 158 号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曾任景峰医药董事长、董事兼总裁
控制的核心企业 除景峰医药外无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
叶湘武先生股权高比例质押主要系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所致,质
偿债安排 押还款资金来源为其他投资项目产生的收益或通过资产的退出获得
的资金,叶湘武先生表示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2)一致行动人叶湘伦
姓名 叶湘伦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 158 号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无
控制的核心企业 无
(3)一致行动人叶高静
姓名 叶高静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 158 号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现任景峰医药董事
控制的核心企业 无
(4)一致行动人毕元
姓名 毕元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 158 号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曾任景峰医药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控制的核心企业 无
(5)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具体用途和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其他投资收益或退出。
(6)高比例质押股份的原因及平仓风险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比例质押股份主要原因为公司
子公司提供担保所致。针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已到期的质押股份,公司和其
正在积极沟通协商进行展期,妥善解决还款事宜。目前叶湘武先生所质押的股份
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
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
不限于提前还款、质押展期或追加其他担保等措施来化解平仓风险,并及时通知
上市公司来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7)控股股东与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与公司不存在重大利益往来情
况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份数量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