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澳柯玛
股票代码:600336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68号三层
通讯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 T2 写字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澳柯玛/上市公司/公司 指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上市公司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后,持股比例低于 5%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第 15 号》 指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
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68号三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3215149854
注册资本 5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史超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 2014年12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控股股东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
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营业范围 服务);证券财务顾问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
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T2写字楼
通讯电话 0532-839589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史超 男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青岛 否
宋文军 男 董事 中国 青岛 否
于素华 女 董事 中国 青岛 否
于畅海 男 监事 中国 青岛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持有上市公司股数
证券代码 上市公司名称 持股方式 持股比例
(股)
直接持有 166,315,691 22.19%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231,187,314 30.8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投资运作需要,减持持有的上市公
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48),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
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0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司总股本的 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
述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持其持
有的澳柯玛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0,812,461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11425%,为持股 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9,900,661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999%,不再作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24年10月31日上市公司披露《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数量占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青岛城投城
金控股集团 集中竞价 7.48 911,800 0.11426%
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
情况 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青岛城投 合计持有股份 40,812,461 5.11425% 39,900,661 4.99999%
城金控股
集团有限 其中:无限售
公司 条件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
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澳柯玛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
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
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史超
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22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市黄岛区
在地
股票简称 澳柯玛 股票代码 600336
信息披露义务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 信息披露义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168 号
人名称 有限公司 务人住址 三层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40,812,461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11425%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后持股数量:39,900,661 股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9%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数量:911,800 股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0.11426%(减少)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及方式
不适用
是否已充分披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向为减少,无需披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自本报告书签署日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市场买卖该上
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市公司股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史超
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