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57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浩公
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唐山中浩
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8,8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唐
山中浩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5,706.08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河北分
行”)签署编号为“HETO22700000620241000000002BZ01”的《保证
合同》,为主合同项下唐山中浩公司向进出口银行河北分行全部贷款
本金不超过 12,000.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同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民
生银行唐山分行”)签署编号为“公保字第 20245302110601 号”的
《保证合同》,为主合同项下唐山中浩公司向民生银行唐山分行借款
本金不超过 8,800.00 万元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
证。
同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招行
唐山分行”)签署编号为“315HT241111T00013801”的《不可撤销
担保书》,为主合同项下唐山中浩公司向招行唐山分行 8,000.00 万元
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目的是为满足唐山中浩公司固定资产项目投资资金需
要。唐山中浩公司均未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一致同意)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履行其
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945576763157
成立时间:2010 年 06 月 17 日
注册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港福街南(生产经营地:唐山海港开
发区港兴大街以北、海明路以东、铁路东环线以西)
主要办公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港福街南(生产经营地:唐山海
港开发区港兴大街以北、海明路以东、铁路东环线以西)
法定代表人:李国忠
注册资本:244,404.25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检验
检测服务。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
截至 2023 年末,唐山中浩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98,638.43
万元,负债总额 139,694.87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64,900.00 万元,流
动负债 114,883.43 万元),净资产 258,943.56 万元,2023 年营业收
入实现 259,365.84 万元,利润总额 5,613.30 万元,净利润 5,836.30 万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唐山中浩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44,522.24 万元),净资产 279,592.92 万元,2024
年 1-9 月份营业收入实现 176,586.39 万元,利润总额 1,600.22 万元,
净利润 1,592.29 万元。截至本担保日,唐山中浩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唐山中浩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进出口银行河北分行为唐山中浩公司提供的全部贷款本金不超
过 12,00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96 个月,自“贷款”项下首次放款日
起算,至最后还款日终止。公司为该款项提供担保,该担保为连带责
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民生银行唐山分行为唐山中浩公司提供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不超
过 8,800.00 万元,借款期限从主合同约定的第一笔借款的提款日起,
至主合同约定的最后一笔借款的还本日止,即 2024 年 11 月 20 日至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招行唐山分行为唐山中浩公司提供的贷款本金金额 8,000.00 万
元,贷款期限自 2024 年 11 月 20 日至 2031 年 11 月 19 日止,其中提
款期自 2024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止分期提款。公司为
该款项提供担保,该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担保书生效
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
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唐山中浩公司均未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唐山中浩公司固定资产项目投资资金需要。
唐山中浩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
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唐山中浩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唐山中浩公司提供融
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唐山中浩公司经营稳定,公司
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向唐山中浩公司提供不超
过 105,00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该融资担保额
度对唐山中浩公司提供担保 41,800.00 万元,融资担保剩余额度
公司目前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
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
担保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
项审议过程中,无董事反对或弃权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自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70,95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目前
已使用 105,215.00 万元,剩余额度 165,735.00 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114,426.08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8.04%。除上述担保外,公
司不存在其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或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