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4 董-16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
的方式发出。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当参与表决的董事 8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8 名,
名单如下:
黄建恩、许光汀、陈胜、陈强、王静、温步瀛、邹雄、陈兆迎。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德市中心城
区污水处理厂+光伏示范项目的议案》
;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宁德
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光伏示范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 5596.5
千瓦,由北区污水处理厂、三屿新区污水处理厂、贵岐山污水处理厂
及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4 个子项目组成,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污
水处理池上方及厂区建筑物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项目全部采用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开发模式。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扩大公司新能源电力装机规
模,董事会同意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总投资 2744.6 万元
以内,投资建设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光伏示范项目,项目建
设资金使用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