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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08 00:00:00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5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现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统称“适用法律”)
(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股票规模
  (一)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为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 股计划,
回购金额不低于 3 亿元(含 3 亿元)且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回购价格不
超过 55.00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6,779,6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4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6.81 元/股,最低价为 40.45 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 300,057,977.88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持股计划的股票规模
  本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6,715,461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0.40%,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
存在差异。
  二、本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股份认购、股票过户情况
  (一)本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了本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
  根据本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持股计划份额不超过 13,546 万份,本持股计划
的资金规模不超过 13,546 万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4)
第 440C000121 号),截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持股计划持有人
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认购资金 13,417.49 万元。
  本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收入、自筹资金或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取得的资金。本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参加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
保的情况,也不涉及杠杆资金。本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
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与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三)本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6,715,461 股
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海
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40%。
   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
起 36 个月。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也可按本持股计划及适用法
律的相关规定提前终止或延长。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特殊情况,
导致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可由管理委
员会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适当延长。若本持
股计划拟展期,将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并对
照《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
   三、本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说明
薛华先生的亲属杨建涛先生持有本持股计划份额,薛华先生在公司董事 会审议
《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在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及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因其持有本持股计划份额,以上持有人与本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除前述情况外,本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时,本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本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对
应的除分红权、资产收益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权、提案权、
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本持股计划与其他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运作、决策等将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委员会委员:杨华芳、侯华平、叶谋田,均未在
公司控股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本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计划。
  四、本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
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
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
本公积。
  本持股计划费用将根据有关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
进行摊销,实际需要摊销的成本或费用,将根据本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过户
后的情况确认,并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持股计划相关成本或费用的摊销对考核期内公司净利润有所影响,但从
本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考虑,本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员工的积
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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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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