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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钱潮: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06 00:00:00

证券代码:000559   证券简称:万向钱潮   公告编号:2024-042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万向钱潮”、“公司”或“上市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书面方
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万向钱潮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倪频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
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
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我们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志军、
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上 市 公 司 拟通 过发 行 股 份 及支 付现 金 方 式 ,购 买 Wanxiang
America Corporation(以下简称“万向美国”、“交易对方”)持
有的 Wanxiang America Corp.(以下简称“WAC”、“标的公司”)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
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
募集的情形,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万向美国持有的
WAC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由交易双方
协商确定。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本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获得的具体对
价将在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在
本次交易的《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
中予以披露。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30%。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
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交
易的现金对价、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及/或标的公司流
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等用途,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
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 25%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募集资金
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资金缺
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及标的公司可
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
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项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
志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购买资产拟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本项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
志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
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8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5.09         4.07
  前 60 个交易日       4.83         3.87
  前 120 个交易日      5.08         4.07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3.8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
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总量。最终发行价格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红股、转
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
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发股票红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
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
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本项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
志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交易对方取得的股份对价÷对价股份每股发
行价格。每一发行对象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
  鉴于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尚未确定,本次交易中向交易对方发行
的股份数量尚未确定。具体发行数量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发
行股份数量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红股、转
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
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本项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
志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万向美国。
  本项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
志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万向美国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公司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在此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的,则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
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次发行结束后,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
司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深交所
的规则办理。
  若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交
易对方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的意见对锁定期安排进行调
整并予以执行。
  本项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
志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本项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
志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的期间为过渡期间。对于标的公司在过
渡期间损益的归属安排,将在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
由本次交易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项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
志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交易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为本次交易的配套募集
资金。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
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不足或发行失败,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
  本项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
志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本项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
志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
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特定发行
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
会的授权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如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
定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发股票红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
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
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本项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
志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
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本次发行中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总额÷
每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
  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
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本项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
志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
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合格投资者。发
行对象数量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
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
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
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独
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
  本项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
志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
让。本次发行结束后,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
司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深交所
的规则办理。
  本项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
志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交
易的现金对价、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及/或标的公司流
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等用途,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
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 25%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募集资金具
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资金缺
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及标的公司可
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
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项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
志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
成日。
  本项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
志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完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事
项编制了《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志
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万向美国持有的
WAC 100%股权,公司拟与万向美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志
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
易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
尚未确定。根据标的公司按照 US GAAP 编制、未经审计的模拟合并财
务数据,2023 年度标的公司营业收入约为 13.36 亿美元,超过上市
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的 50%。本次交易预计将会达到《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对于本次交易是
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
析和披露。
   鉴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万向美国系公司控股股东万向集团公
司持股 60%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预计将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
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志
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向钱潮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
整、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该等文件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志
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了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分析,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垄断、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行审计、评估,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次交易后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同时,经审慎分析,本次交易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
立性;
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国拟进行资产整合,将 Neapco Holdings,LLC、Wanxiang Automotive
Components,LLC、Wanxiang Automotive Components Europe,LLC 100%
股权整合至 WAC 旗下,目前上述工作尚未实施完成。除了上述事项外,
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系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不存在质押、冻结
等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关于该等标的资产的权属争议
或纠纷,预计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志
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
案》
   经审慎分析,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
事项。本次交易行为涉及有关报批事项的,公司已在《万向钱潮股份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中详细披露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
了特别提示。
股权。万向美国拟进行资产整合,将下属 Neapco Holdings,LLC、
Wanxiang Automotive Components,LLC 、 Wanxiang Automotive
Components Europe,LLC100%股权整合至 WAC 旗下,上述事项实施完
成后,万向美国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并保证对标的资产有
完整的所有权,不发生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不存在限制或者
禁止转让的情形。
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
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
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志
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经审慎分析,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可;
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
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
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重大违法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志
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规定之情形的议案》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包括上市公司,万向美国,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
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各证
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经审慎分析,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也不
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第 12 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
组之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志
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
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开市起停牌,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时间区间为
格累计涨跌幅以及深证成指、同行业板块的累计涨跌幅如下:
                    停牌前 21 个交易 停牌前 1 个交易
      项目            日(2024 年 3 月 日(2024 年 4 月   累计涨跌幅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5.00          5.08       1.60%
深证成指(点)
      (399001.SZ)     9,612.75      9,155.07     -4.76%
汽 车 零 部 件 ( 点 )
(801093.S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6.36%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8.95%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票在本次交
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达到 20%,不存在异常波动
情况。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
在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
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上市公司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
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过程中,上市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
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
信息的知悉范围,与拟聘请的各中介机构均签署了《保密协议》,严
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同时,上市公司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完成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有
关材料的填报和提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志
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
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
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
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
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
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
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通过了拟以人民币 3,016.17 万元购买双日株式会社持有的钱潮智造
(石首)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湖北钱潮精密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
潮精密件”)25%股权的相关议案;该次交易前,公司持有钱潮精密
件 75%股权,该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钱潮精密件 100%股权。该次
交易已于 2023 年 6 月完成交割。
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海南钱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万向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智造”)
拟将持有的海南钱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钱潮部件”)
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该次交易尚未完成交割。
   除了上述情形外,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
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的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志
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
议,制定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情况及市场情况,负责办
理和决定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件;
部门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或注册等手续;
次交易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修订和调整;
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股
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
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登记和锁定等相关事宜;
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件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授权自本次交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如果公
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的批复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的决定,则本次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志
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
  基于本次交易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关于本
次交易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度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
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倪频、潘文标、许小建、沈志
军、李凡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证券之星资讯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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