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漱玉平民: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公司及其所属的子公司,包含: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
股份有限公司、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青岛漱玉平民大
药房有限公司、漱玉医药物流(山东)有限公司、山东鹊华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
司、东营益生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聊城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临沂漱玉平
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日照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东营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
司、淄博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滨州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烟台漱玉平
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枣庄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德州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
司、潍坊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菏泽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山东喜雨健
康咨询有限公司、泰安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山东漱玉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
公司、山东漱玉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济南平民超市有限公司、山东漱玉康杰
药业有限公司、山东漱玉甄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济宁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
沈阳新利安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河南复生堂医药有限公司、福建聚芝林医药连
锁有限公司、福建惠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建漱玉平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漱玉平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漱玉平民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市先
圣医药管理有限公司、本溪漱玉平民康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甘肃漱玉百姓医
药连锁有限公司、哈尔滨宝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辽宁漱玉平民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陕西漱玉平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甘肃漱玉平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吉林
漱玉平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烟台鑫顺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齐河泰耀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青岛康杰大药房有限公司、青岛三联大药房有限公司、漱玉医药物流
(枣庄)有限公司、漱玉医药物流(青岛)有限公司、济南漱玉达达运输有限公
司、漱玉医药物流(东营)有限公司、漱玉医药物流(湖北)有限公司、黄山徽
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共青城钰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营漱玉通达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漱玉康达元大药房有限公司、冠县鑫鑫民大药店连锁有限公
司、烟台统一大药房有限公司、德州康杰药业有限公司、安丘漱玉平民大药房连
锁有限公司、济南全福医院有限公司、济南鹊华医院有限公司、漱玉医疗健康产
业(山东)有限公司、共青城钰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鹊华人力资
源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善水网络有限公司、山东枫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漱玉瑞
桃健康科技(济南)有限责任公司、飞卢(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漱玉跨境購(香
港)有限公司、济南幸福时光餐饮经营有限公司、漳州龙海聚芝林海澄钻石医药
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宝芝林医药有限公司、漳州龙文聚芝堂医药有限公司、
漳州市龙海区紫泥瑞芝林医药有限公司、漳州龙海聚芝林榜山紫崴医药有限公司、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瑞芝林医药有限公司、漳州龙海聚芝林紫泥会魁医药
有限公司、漳州龙海宝芝林医药有限公司、漳州高新区金芝林医药有限公司、漳
州市龙文金芝林医药有限公司、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宝芝林医药有限公司、
漳州龙海聚芝林石码祥云医药有限公司、漳州龙海聚芝林石码康健医药有限公司、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聚芝林店地文兴医药有限公司、漳州龙海聚芝林杏林
医药有限公司、漱玉平民医药(福建)有限公司、福建漱玉通达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漱玉医药物流(河南)有限公司、黑龙江漱玉壹药圈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黑
龙江漱玉通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漱玉医药物流(黑龙江)有限公司、昌邑金通
大药房有限公司、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漱玉医药物流(辽宁)
有限公司、沈阳漱玉通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漱玉平民医药(陕西)有限公司、
漱玉医药物流(吉林)有限公司、青岛春天之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枣庄漱玉通
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徽药饮片有限公司、聊城漱玉平民恒德堂医药连锁有
限公司、令和商事株式会社。纳入评价范围的公司与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相同。
  按照公司内控体系“全面覆盖”的工作要求,公司在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
构建了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内控制度已覆盖公司经营、管理、审计、财务、法务、
投资等各个方面,并按照业务模块编制了法人治理架构、人力资源、资金活动、
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工程项目、商品质量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对外投
资、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新店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
部监督等业务流程的工作标准和程序文件,使公司及其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
有据可依。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风险、资金管理风险、采购风险、
存货管理风险、投资风险、人力资源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
司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或者不小于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
司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但是小于营业收
入总额的1%,或者不小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但是小于资产总额的
     一般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
司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或者小于资产总额
的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
偏离控制目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应当在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中作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
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的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
不会严重危及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也应当引起董事会、管理层的充分关注,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指不能合理保证实现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
目标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这些目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合规目标
等。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
司损失金额不小于500万元。
  重要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
司损失金额不小于100万元并且小于500万元
  一般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
司损失金额小于100万元。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
偏离控制目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应当在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中作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②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③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④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
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的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
不会严重危及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也应当引起董事会、管理层的充分关注,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②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④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
缺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②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③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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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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