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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6 00:00:00

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24-018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
件。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
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
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
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
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
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
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
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
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
经营的独立性。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
股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决议有效期为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
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及其他法律文件;
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
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
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
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
关事宜;
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
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
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
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
次发行事宜;
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
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若启动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报请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存
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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