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上年度末合
首席合伙人 余强 103 人
伙人数量
注册会计师 701 人
上年度末执业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员数量 282 人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 108,764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97,289 万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54,159 万元
客户家数 159 家
审计收费总额 13,684 万元
审计情况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
涉及主要行业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电气
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
施 4 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情况下,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
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
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
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工作的要求。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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