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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达股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6 00:00:00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3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
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建忠先生、独立董事刘林先生和
董事浦益龙先生组成,并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陈建忠先生担任主任委
员(召集人)
     。
  报告期内由于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并选举了新一届审计委
员会,由董事王栋、独立董事陈建忠、独立董事刘林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共 1 项议案。
  (二)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初稿)》
                    《2022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3 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3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初稿)》共 3 项议案。
  (二)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初稿)》共 1 项议案。
  (三)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共 1 项
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认真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工作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二)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和完善了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内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计,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
  (四)对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的工作指导情况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
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
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
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较
好地完成了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
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维护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特此报告。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浦益龙、陈建忠、刘林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王   栋、陈建忠、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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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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