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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玻纤: 605006_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4 00:00:00

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111001       债券简称:山玻转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
下:
  鉴于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动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 2023 年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对
上述 24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363.6279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因岗位调动离职的回购价格为 4.992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库利息之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
达标的回购价格为 4.992 元/股。预留授予(第一次)激励对象中因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未达标的回购价格为 3.932 元/股,预留授予(第二次)激励对象中因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的回购价格为 3.56 元/股。若在本次回购注销实际操作前,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则本次公司拟
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进行如下调整: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94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
款利息之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为 4.94 元/股。预留授予(第一次)激励对象中因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未达标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88 元/股,预留授予(第二次)激
励对象中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508
元/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
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为基础且仅考虑前
述回购注销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总股本将由 61,095.6705 万股减少为
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
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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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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