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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新城: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4 00:00:00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4-017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经对 2023 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预计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500 万元至-12,350 万元,扣除
后营业收入为 1,590 万元至 2,06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
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结合公司修正后预计的业绩情况,根据上述规定,在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前将被冠以“*ST”
字样。
   二、其他事项和风险提示
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充分提示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上市公司
预计将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
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
险提示性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之规定,
公司再次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如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相关规定,公司将在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
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
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相关公告并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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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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