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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源环保: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0 00:00:00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5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
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俊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
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
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
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结合了当前的国家经济形势、行
业现状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能力,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 2024 年度业
务发展方向进行了合理预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
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事项;在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
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总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
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分红规划充分考
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
本次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减
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缓解公司资金需求的同时能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
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
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
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
监事的岗位职责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涉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
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是基于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指引,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有助于公司的规范运
作与规范治理。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核以及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 2024 年第一季度
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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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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