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强瑞技术: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0 00:00: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
瑞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471,7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0,826,094.00 元,扣
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7,345,701.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21]4261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分
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深圳支行”)、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东银行深圳分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及保荐人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并进行严格的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万元)            (%)
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       13,471.20      4,107.44        30.49%
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        6,575.22      751.95          11.44%
研发中心项目             9,971.70      2,387.47        23.9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3,613.00       124.97         3.46%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178.09       104.45%
     合计           37,631.12     11,549.92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超过 100%是因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理财
获得利息收益。
  (二)使用超募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
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共计 4,050 万元人民币对昆山市福瑞铭精密机械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福瑞铭”)进行投资,本次增资及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
昆山福瑞铭 51.00%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账户中 3,150
万元用于上述主体的投资事宜。
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购
买资产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1,000 万元及首次公开发行
超募资金 4,085 万元,共计 5,085 万元,用于对深圳市三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三烨科技”)、东莞维玺温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玺温控”)、
深圳市维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德精密”)(以上统称“标的公
司”)进行投资,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三烨科技 49%股权、维玺温控 49%
股权、维德精密 5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完成全部超募资金款项
支付。
   (三)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赎回余额
   (四)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4,5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2022
年度,公司合计使用 2,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已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 万元超募资金。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4,800 万元,
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2023 年度,
公司合计使用 2,8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日,公司用于暂时性补流的 2,800 万元超募资金已全部归还。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按照公司内部分工,强瑞技术主要负责除富士康系外其他客户的订单交付,
全资子公司强瑞装备负责富士康等苹果系客户的订单交付。近年来,苹果相关
治具、零部件产品是公司重要的增量订单来源之一,公司为苹果相关治具及零
部件产品配套建设的生产线近年来扩产需求较大。为了充分利用募集资金,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决定增加全资子公司强瑞装备为“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
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强瑞装备所在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为该募投项目
的实施地点。
   本次调整前,公司“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如
下: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强瑞技术
       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清路 4 号金美威第二工业园 B 栋 1 楼 101-1
  本次调整后,公司“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如
下: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强瑞技术   2、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清路 4 号金美威第二工业园 B 栋 1 楼
强瑞装备   101-1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
募集资金,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上述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
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夹治
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的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
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
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调整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保荐人对该事项无
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1           1
            张   华       钟   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之星资讯

2024-05-01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