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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华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承诺持续有效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5-10-15 09:30:44

证券之星消息,华宝股份(300741)10月1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尊敬的董秘:1、公司2018年招股说明书第41页第六节二(一)部分,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2、第8页,发行人承诺,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构成重大影响的,公司将以发行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请问董秘,该承诺还有效吗?
华宝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首次公开发行阶段所作出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各项承诺持续有效。请以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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