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09 01:07:12
截至2025年9月30日收盘,先锋精科(688605)报收于74.22元,上涨8.1%,换手率19.34%,成交量7.83万手,成交额5.65亿元。
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088.77万元,占总成交额9.0%;游资资金净流出3036.84万元,占总成交额5.37%;散户资金净流出2051.93万元,占总成交额3.63%。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其职权,相关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部分治理制度,并制定新的管理制度。会议提名游利、XU ZIMING、XIE MEI、李镝、陈彦娥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沈培刚、杨翰、于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随之取消,《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监事会继续履职;同时拟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及备案事宜。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两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6日14:00在靖江市阳光大道11号金悦国际酒店三楼君澜厅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事项包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共9项;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5名(游利、XU ZIMING、XIE MEI、李镝、陈彦娥)和独立董事3名(沈培刚、杨翰、于赟)。特别决议议案为第1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第3、4、5项。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0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地点为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新港大道195号董事会办公室。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立信成立于1927年,注册地址为上海,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截至2024年末,立信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10,021名;2024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47.4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50亿元。项目合伙人赵勇、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国仁、质量控制复核人全普具备相应资质,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2024年度审计报酬90万元,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100万元(不含税)。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随之取消,《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本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多项条款,并制定、修订多项内部治理制度,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登记及备案事宜。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人于赟,被提名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从事财务、法律等服务工作,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本人承诺将忠实、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接受监管。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职。
本人杨翰,由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未为其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已参加培训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证明材料。承诺任职期间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若不再符合任职资格将主动辞职。
本人沈培刚,被提名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知识,熟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的情形,最近12个月内无相关关联情况。本人无近三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重大失信记录。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有五年以上会计、审计全职工作经验,已参加交易所认可的培训。本人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符合科创板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本人承诺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若不再符合任职资格将主动辞职。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沈培刚、杨翰、于赞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提名人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在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任职,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沈培刚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五年以上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全职工作经验。提名人已核实候选人资格,声明真实、准确。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任期届满,拟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游利、XU ZIMING、XIE MEI、李镝、陈彦娥;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沈培刚、杨翰、于赟。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上交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课程学习证明,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换届议案将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本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职至新一届董事会选举完成。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贡献表示感谢。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性。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重大影响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评价。审计范围涵盖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内部审计部门有权检查会计资料、资产情况及信息系统,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公司应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披露。内部审计人员须保持独立、客观、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审计工作。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子公司管控,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子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重大事项享有管理权,各职能部门负有指导、监督和服务义务。公司委派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与任职条件,并规定委派程序。子公司需服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范投资决策,加强风险控制。资金、投资、担保等事项须按权限报批。子公司应执行统一财务制度,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建立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档案管理实行两级存档,重要资料复印件报公司备案。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该办法依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内部控制评价由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实施。评价内容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公司每年开展一次年度评价,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抽查。评价工作需形成工作底稿,发现缺陷应整改并编制评价报告。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对外披露,并同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良好职业道德。存在《公司法》禁止情形、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被交易所认定不适任等情形者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组织会议、推动规范运作等职责,并有权列席相关会议、查阅文件。公司应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其工作。董事会秘书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出现违规、重大失职等情况应在一个月内解聘,并向交易所报告。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决策形式,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等参加,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研究决定公司经营方案、内部机构设置、年度计划实施、规章制度制定等事项,并形成决议,由总经理主持并作出结论性发言。会议内容需保密,纪要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并检查落实情况。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方案,提请聘任或解聘高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履职。总经理须向董事会报告对外投资、重大合同、资金执行及盈亏等情况。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时的决策等事项进行讨论,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征集股东权利,并对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会议通知应提前两日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需对重大事项出具明确意见并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及相关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十年。公司应提供资料、实地考察支持及必要费用。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方案及考核标准。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管进行绩效考核,提出薪酬建议,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并发表意见。董事会未采纳委员会意见的,应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负责日常事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旨在强化内部管理,保障经营安全与财务信息可靠,提升效率与风控水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负责内控体系的建立与监督,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应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加强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控制。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开展内部控制检查与评价,每年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制度覆盖全资、控股子公司管理,明确授权、监督与问责机制,确保指令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下设工作组处理日常事务。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并提出建议,组织专家评审,检查实施情况等。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由委员或召集人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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