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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汇绿生态(001267)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871.77万元,占总成交额8.89%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09 01:00:45

截至2025年9月30日收盘,汇绿生态(001267)报收于17.6元,下跌1.57%,换手率6.39%,成交量36.79万手,成交额6.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871.7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282.75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汇绿生态拟收购武汉钧恒科技49%股权,交易价格112,700万元,其中股份支付84,525万元,现金支付28,175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及监管机构批准。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标的公司钧恒科技2025-2027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为13,919万元、18,300万元、23,163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彭开盛因本次交易新增持股5.64%,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871.77万元,占总成交额8.89%;游资资金净流入1589.03万元,占总成交额2.41%;散户资金净流入4282.75万元,占总成交额6.49%。

股本股东变化

(无相关内容)

业绩披露要点

(无相关内容)

机构调研要点

(无相关内容)

公司公告汇总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彭开盛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新增股份。彭开盛持有武汉钧恒科技23%股权,交易对价52,900万元,其中股份支付39,675万元,获发新股50,285,171股,占重组后总股本的5.64%。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增加,不涉及资金来源。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注册。彭开盛承诺未来12个月内无减持计划,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拟向彭开盛等7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交易价格为112,700万元,其中股份支付84,525万元,现金支付28,175万元。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4,50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光通信器件生产基地建设及中介机构费用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董事会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交易相关议案,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包括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增加担保及融资额度等共23项提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9日,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所有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李岩、严琦需回避部分议案表决。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2025-2027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为13,919万元、18,300万元、23,163万元,业绩承诺方为彭开盛、陈照华,设置业绩补偿及奖励机制。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钧恒科技100%股权。

公司拟增加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新增对钧恒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2亿元。调整后公司及子公司授权担保总额为32亿元,授信总额32亿元,融资总额18亿元。被担保方中钧恒科技(马来西亚)资产负债率为94.10%。公司累计担保余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后公司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由0.08元增至0.1151元,2025年1-6月由0.05元增至0.0887元,不存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已承诺采取措施防范回报被摊薄风险。

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2,317,440.31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333,458,413.39元。原计划用于总部办公楼项目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变更用途,投向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EPC和S203鄂州段绿化专项工程EPC。凤凰城EPC、S203绿化项目及梁子湖项目已完成并结项,节余资金1,299.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五条道路EPC项目完工进度96.43%。

公司制定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可进行年度或中期分红,净利润同比增长超10%时可提议发放股票股利。

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说明本次交易不直接涉及立项、环保、用地等报批事项,已披露审批程序并提示风险。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标的公司出资真实且存续合法。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完整性将提升,保持独立性。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22日起停牌。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累计涨跌幅为42.86%,深证综指上涨9.49%,建筑指数上涨13.03%。剔除大盘和行业因素后,公司股价涨幅超过20%,存在因股价异动或涉嫌内幕交易导致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未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公司已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包括限定信息知悉范围、编制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申明保密义务等,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曾于2024年10月出资5,000万元认购钧恒科技35%股权,2025年2月出资24,583.416万元增持至51%。上述交易已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无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

董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合规,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公司聘请天风证券为独立财务顾问、国浩律所为法律顾问、中审众环为审计机构、湖北众联为评估机构、湖北永业行为可行性研究咨询机构。除上述依法聘请的机构外,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目的相关,评估定价公允,一致同意相关意见。

中审众环对标的公司业绩真实性进行核查,确认钧恒科技2023年至2025年6月财务报表公允反映经营成果,收入、成本、费用真实准确。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分别为43,481.92万元、66,620.53万元、60,975.5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728.63万元、6,966.90万元、7,865.10万元。

天风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产业政策方向,属于鼓励类电子信息产业;公司已建立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相关主体不存在禁止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聘请第三方行为符合廉洁从业规定。

评估机构湖北众联采用收益法评估,截至2025年6月30日,钧恒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30,600万元,合并报表净资产为55,204.77万元,增值率317.72%。

备考财务报表显示,假设本次交易于2024年1月1日完成,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有所增厚,不存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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