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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动态】鹏都农牧新增1件行政处罚,被罚款400万元

来源:证券之星观察

2024-11-22 03:40:16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19日鹏都农牧(00250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10号


  • 被处罚当事人: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鹏都农牧未依法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是鹏都农牧的控股股东。2020年-2022年间,鹏都农牧及其子公司向北京雄特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雄特)预付购牛款176,898万元,然后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向北京雄特借款和预收收购意向金的方式,累计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104,797.5万元。鹏都农牧的预付款与合同约定及实际进口肉牛情况不相符,北京雄特对鹏欣集团的借款与鹏都农牧对北京雄特的预付款支付时间、支付金额高度一致,同时北京雄特对鹏都农牧的退款与鹏欣集团对北京雄特的还款时间、还款金额高度一致。鹏欣集团与北京雄特间的资金往来名义上为借款,但均未支付利息。并且北京雄特在与鹏欣集团前期仅有磋商收购意向的情况下,就先行支付意向金9亿元,有悖于正常商业逻辑。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向北京雄特借款和预收收购意向金商业往来的形式,掩盖其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的事实。其中,2020年12月,鹏欣集团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6,000万元;2021年3月,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8,000万元;2021年5月,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10,000万元;2021年6月,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6,000万元;2021年12月,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25,550万元;2022年1月,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49,247.5万元。2023年,鹏欣集团未新增对鹏都农牧的资金占用。截至2023年12月底,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已全部归还104,797.5万元。其中,2021年,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偿还18,100万元;2022年,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偿还14,500万元;2023年,鹏欣集团累计偿还72,197.5万元。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发生后,鹏都农牧均未依法披露。二、鹏都农牧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鹏都农牧未按规定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对上述资金占用情况予以披露。其中,2020年度,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6,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92%。2021年上半年,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累计发生额24,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绝对值的3.64%。2021年度,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累计发生额49,550万元,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8.81%。2022年上半年,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累计发生额49,247.5万元,占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绝对值的8.36%。2022年度,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累计发生额49,247.5万元,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8.19%。
  • 行政处罚决定:对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1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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