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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股市必读:赣锋锂业(002460)11月14日收盘跌6.45%,主力净流出3.05亿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1-15 00:29:12

截至2024年11月14日收盘,赣锋锂业(002460)报收于41.61元,下跌6.45%,换手率8.89%,成交量107.44万手,成交额46.1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11月14日赣锋锂业收盘价41.61元,下跌6.45%,成交1.07亿元。
  • 股本股东变化:李良彬质押2,24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5.92%,占公司总股本1.11%。
  • 公司公告:赣锋锂业A股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交易异常波动。

交易信息汇总

11月14日赣锋锂业(002460)收盘报41.61元,跌6.45%,当日成交1.07亿元。前10个交易日资金流向情况: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入6.41亿元,股价累计上涨20.62%;融资余额累计增加4.34亿元,融券余量累计增加5600股。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11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7家,增持评级4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37.5。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05亿元,占总成交额6.6%;游资资金净流入1.41亿元,占总成交额3.06%;散户资金净流入1.63亿元,占总成交额3.54%。

股本股东变化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股东名称:李良彬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是
  • 质押股数(万股):2,24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92%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1%
  • 是否为限售股:否
  • 是否为补充质押:否
  • 质押开始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质押解除日期: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之日
  • 质权人:中金财富
  • 资金用途:个人资金需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李良彬:持股数量378,637,819股,持股比例18.77%,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88,7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3.4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40%。- 熊剑浪:持股数量6,348,853股,持股比例0.31%,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1,778,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8.0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 黄闻:持股数量16,349,805股,持股比例0.81%,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 李良学:持股数量1,023,260股,持股比例0.05%,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 李华彪:持股数量298,721股,持股比例0.01%,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 罗顺香:持股数量4,088,780股,持股比例0.20%,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

合计:持股数量406,747,238股,持股比例20.16%,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90,548,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2.2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49%。

公司公告汇总

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赣锋锂业A股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A股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公司控股子公司Mali Lithium B.V旗下非洲马里Goulamina锂辉石项目一期建设完成并开始试生产阶段,预计今年12月正式投产。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5日和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境外发行债券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MineraExar S.A.作为发行主体在中国境外发行不超过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债券。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相关发行事项予以核准登记。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和2024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根据一般性授权公司正在筹划进行债务融资,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H股可转换债券等,以补充运营资金和优化债务结构。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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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资讯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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