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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深大通暴力抗法 证监会定性“三个严重”

来源:证券时报

2019-05-25 10:52:18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面对证监会稽查执法,拒不配合还暴力抗法,深大通的做法引发市场谴责。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昨日针对此事回应,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严重干扰了证监会的依法履职,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正常的法治环境,证监会将继续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场公开。

  深大通昨晚公告称,将尽快召开董事会专题会议,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证监会稽查人员5月22日在深大通公司执法过程中,遭该上市公司人员的言语、身体攻击。报警后在警方的支持下,证监会稽查人员才得以完成送达程序。

  事件发生后,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出警,依法对3名涉案人员妨害公务的行为进行调查。目前两名肇事者已被行政拘留,一人行政警告。

  高莉指出,对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是证监会的法定职责。配合监督检查、稽查执法是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拒绝、阻碍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资本市场重要参与主体,更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配合监管执法,主动维护资本市场的良好运行秩序。

  昨日,深圳证监局对深大通出具警示函,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证券法》第183条明确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证券法》第230条还规定,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231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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