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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科技: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8-02-01 00:00:00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9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以下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

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

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为进一步落实《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

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7.20亿元(含7.20亿元),不考虑发

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

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3、假设公司于2018年5月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

1

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

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召开日

(即2018年1月31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及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孰高为准,即13.05元/股,分别假设2018年11月30日全部转股或全

部未转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

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432号《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全年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6,763,413.14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0,175,063.60元;

6、2017年及2018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按较上年增

长10%、减少10%、与上年持平三种假设情形,测算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假设2017年及2018年公司实现的非经常性损益与2016年相等,为6,588,349.54

元;

盈利预测仅为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或2018年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7年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479,646,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1,991,173.15元;按照公司《未来

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假设2018年现金分红不低于2017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于2018年5月底前实施完毕。2018年派发现金

股利时间和金额仅为预计数,不构成对派发现金股利的承诺;

8、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其他因素

2

的影响,募集资金金额也未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在预测发行后净利润时,未考

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2016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2018 年 11 月 30 2018 年 11 月 30

31 日      31 日     日全部未转股    日全部转股

情形一:2017 年及 2018 年净利润较上年增长 10%

总股本(万股)         47,964.69    47,964.69     47,964.69     53,480.23

当年分配前一年度现金分

1,918.59     1,199.12      1,394.40     1,394.40

红(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71,853.39   184,598.25     198,542.22     270,542.22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2,676.34    13,943.98     15,338.37     15,338.37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017.51    13,285.14     14,679.54     14,679.54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9        0.32       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

0.26       0.28        0.31       0.30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80       7.83        8.01       7.7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

7.73       7.46        7.67       7.43

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净资产(元/股)         3.58       3.85        4.14       5.06

情形二:2017 年及 2018 年净利润较上年均减少 10%

总股本(万股)         47,964.69     47,964.69     47,964.69     53,480.23

当年分配前一年度现金分

1,918.59     1,199.12     1,140.87     1,140.87

红(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71,853.39    182,062.98    191,189.94     263,189.94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2,676.34     11,408.71     10,267.84     10,267.84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017.51     10,749.87     9,609.00     9,609.00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4       0.21       0.21

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

0.26         0.22     0.20         0.20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80         6.45     5.50         5.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

7.73         6.08     5.15         4.99

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净资产(元/股)           3.58         3.80     3.99         4.92

情形三:2017 年及 2018 年净利润较上年持平

总股本(万股)          47,964.69     47,964.69     47,964.69     53,480.23

当年分配前一年度现金分

1,918.59     1,199.12     1,267.63     1,267.63

红(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71,853.39     183,330.61    194,739.32     266,739.32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2,676.34     12,676.34     12,676.34     12,676.34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017.51     12,017.51     12,017.51     12,017.51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6     0.26         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

0.26         0.25     0.25         0.25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80         7.14     6.71         6.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

7.73         6.77     6.36         6.17

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净资产(元/股)           3.58         3.82     4.06         4.99

注1: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

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

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

期末的累计月数。

注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

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

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

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注3: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股本。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4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有助于公司扩大生产能力、增强盈利能力、提高抗风险

能力。随着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到位及顺利转股,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

产规模将相应增加,随着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建成、投产,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将在可转债存续期间逐步释放。本次发行完成后,若投

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将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2,000.00 万元(含发行费

用),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扣

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入金额

1   商用车制动系统建设项目         27,810.00     24,637.00

2   商用车智能底盘电控系统建设项目     25,513.00     22,780.00

3   乘用车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建设项目     12,954.00     11,389.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194.00     13,194.00

合 计         79,471.00     72,000.00

其中乘用车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万宝机械负责实

施,拟通过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注入万宝机械,商用车制动系统建设项目、商用

车智能底盘电控系统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万安科技负责实施。

(一)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分析

1、满足市场对车辆安全性和制动性要求持续提高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和机动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国民对安全出

行的期待越来越高。而我国大型客货车辆的安全技术要求较低,与车辆安全性能

相关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比例较高。因此,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1997)于 1998 年正式实施以来,先后于 2004 年、2012 年、2017 年作了三

次修订,机动车安全技术要求持续提高。新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2017)已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其中与盘式制动器和制动

间隙自动调整臂有关的条款如下所示:

5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新旧条款对比

条款          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汽车(三轮汽车除外)、摩托车(边三轮

摩托车除外)、挂车(总质量不大于 750kg

增加了“危险货物运输半挂车、三轴的

7.2.6 条 的挂车除外)的所有车轮应装备制动器。

栏板式和仓栅式半挂车的所有车轮应

款   其中,所有专用校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的

装备盘式制动器”的要求。

前轮及车长大于 9m 的其他客车的前轮

应装备盘式制动器。

制动器应有磨损补偿装置。制动器磨损

增加了“所有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后,制动间隙应易于通过手动或自动调节

及总质量大于 3500kg 的货车、专项作

装置来补偿。制动控制装置及其部件以及

7.2.7 条                     业车和半挂车(具有全轮驱动功能的货

制动器总成应具备一定的储备行程,当制

款                       车和专项作业车除外)的所有行车制动

动器发热或制动衬片的磨损达到一定程

器应装备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的要

度时,在不必立即作调整的情况下,仍应

求。

保持有效的制动。

如上所述,新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提升了车辆安全性和制动性能

标准,明确要求特定商用车必须强制安装盘式制动器和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

进一步扩大了制动系统的应用范围。由于盘式制动器和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在

提高机动车行车安全上的优势,未来市场需求将持续提高。因此公司借此新版国

家强制性标准实施之契机,计划实施“商用车制动系统建设项目”,以提高产品

供应量,满足市场对高品质产品的需求。

2、提升公司生产能力

公司致力于汽车制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已发展为产销规模排名行

业前列的大型一级汽车制动系统供应商。随着业务的拓展和市场需求的增加,公

司气压盘式制动器和自动调整臂产能将出现不足。通过实施“商用车制动系统建

设项目”,公司将新增工艺装备先进、专业化程度高的气压盘式制动器总成生产

线等,以进一步提高自主生产能力,形成核心竞争力,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

实的基础。

3、满足市场对高品质产品的需求

汽车电控系统产品属于汽车底盘综控系统中高端产品,已成为衡量现代汽车

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将成为未来市场的增长点。基于此,公司已将汽车电控系

6

统产品作为发展重点,“商用车智能底盘电控系统建设项目”和“乘用车电子驻

车制动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提高公司中高端产品的供给能力,满足

主机厂商对智能底盘电控系统产品的配套需求,还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产

能和技术含量,巩固和加强公司在国内智能底盘电控系统产品生产上的领先地位。

4、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公司盈利能力

多元化的产品策略是企业提高经营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保持创

新、增强核心竞争力的举措。近年来,公司以汽车主动安全技术为基础,以汽车

电控系统产品作为发展重点,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ADAS)、

无线充电及车联网等领域。实施“商用车智能底盘电控系统建设项目”和“乘用

车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建设项目”,不仅可以进一步实现公司产品品类的多样化和

产品结构的优化,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更能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打造新的利润

增长点,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5、增强客户粘性,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

公司通过投资“商用车智能底盘电控系统建设项目”和“乘用车电子驻车制

动系统建设项目”,符合车辆控制技术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增强客户粘性,比如

可以获得下游客户更多中高端产品的业务和订单,满足汽车整车厂商对汽车制动

系统和电子控制系统的一站式采购需求。

6、提升中国制造整体形象,实现进口产品替代

作为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细分行业,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只有不断提高产品的一

致性和可靠性,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和先进制造水平,提升产品品质,才能既满足

内资整车厂发展自主品牌、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由“中国产品”向“中

国品牌”转型升级的配套要求,又能积极参与全球采购,增强国际竞争力,推动

我国零部件企业高端化、集团化、国际化发展,打造安全可控的零部件配套体系。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自主产业生产能力,提升中国

制造在国际市场的整体形象和竞争力,为汽车行业实现产业升级和进口替代提供

坚实支撑。

(二)本次融资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的产能扩张,将有效提升公司生产

7

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

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效地提升公司的

技术水平,缓解了公司发展带来的产能制约,实现产品结构升级,为公司实现发

展战略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经

济价值。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

及的产品技术、生产制造及市场渠道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继承和延伸。

公司通过实施“商用车制动系统建设项目”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气压盘式制

动器和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臂的生产能力,满足新政策驱动下商用车制动系统市场

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实施“商用车智能底盘电控系统建设项目”和“乘

用车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建设项目”,可以实现对电子控制空气悬架(ECAS)、电

子驻车制动系统(EPB)、电子控制稳定系统(ESC)等底盘电控系统技术储备的

批量化生产,进一步优化现有产品结构,替代市场外资品牌产品,占领中高端产

品市场;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进一步优化公司现有的资

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生产规模还将

进一步扩大,有利于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市场影响力的提高。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经过持续多年的经营,公司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引进人才等方式,建立了一

支有操作、研发全面的人才队伍,核心成员具有较强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应

用能力,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

公司将进一步扩充管理、营销和技术人才,以内部调配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

提供人才支持,确保满足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汽车底盘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重点高新技

8

术企业,技术研发力量雄厚,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可实验室、博

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重点研究院,是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通过持续

不断的研发创新与产品升级,截至目前公司已拥有授权专利202项,其中发明专

利31项。此外,公司还承担过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及浙江省级

新产品等多个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企业核心竞争力正在不断提高,为本项目

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截至目前,公司气压盘式制动器和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臂均已稳定量产,商用

车电子控制空气悬架(ECAS)、商用车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乘用车电子

驻车系统(EPB)和商用车电子控制稳定系统(ESC)已完成研究和开发工作,其

中商用车ECAS和乘用车EPB已具备小批量供应整车厂商的条件,商用车EPB和ESC

正在整车匹配测试中,配套的电控阀已经能实现量产。

3、市场储备

凭借规模、技术、质量、品牌的优势,公司与一汽集团、陕汽集团、东风汽

车、厦门金龙、宇通客车、江淮汽车、依维柯等全国知名商用车制造厂家和奇瑞

汽车、比亚迪、上汽通用五菱、长城汽车、重庆力帆等全国知名乘用车整车制造

厂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曾多次被整车厂评定为“优秀供应商”、“核

心供应商”。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与整车厂的紧密合作关系得到

了进一步的加强,公司与整车厂商建立起的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为公司

保持行业领先、进一步开拓市场打下了扎实的市场基础。

五、公司填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产品

覆盖乘用车和商用车底盘控制系统两大领域,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经营

模式主要是为下游整车制造商提供配套产品,在维修市场方面,本公司主要为零

部件经销商供应制动系统零部件。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6年中国汽车产销总量继续增长,产销总量再

创历史新高。2016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11.9万辆和2,802.8万辆,较上年

同期分别增长14.5%和13.7%。受益于国内汽车市场的繁荣发展,公司2016年度汽

车零部件制造产销量分别达到1,834.09万只和2,274.12万只,比上年同期分别增

9

长21.98%和23.44%。

根据《中国制造2025》规划,汽车产业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

作为主要的发展方向,公司未来将以汽车电控系统产品作为发展重点,包括气压

ABS、液压ABS、EBS、ESC、ECAS、EPB、EPS等汽车电子产品;布局新能源汽车领

域,推动无线充电、EMB、轮毂电机、智能驾驶等项目的实施;拓展车联网领域,

参股智能电动汽车共享及运营平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发展产品轻量化,服

务终端客户;与主机厂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开展全面战略营销,推动企业持续稳

步发展。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主要面临如下风险:

1、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受汽车行业宏观形势的

影响较大,尤其是汽车产销量的变化,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对汽车产销量将造

成很大影响,从而对汽车零部件行业产生冲击,可能造成公司的订单减少、存货

积压等情况,因此公司存在经济环境波动的风险。

为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市场营

销,提高产品的区域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通过提高产品竞争力和自身综

合实力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

2、国家政策调整的风险

随着国内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交通、能源、环保等问题也日益突出,未来将

会对汽车行业的快速增长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受国家政策调整的风险。

根据《中国制造2025》规划,汽车产业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

作为主要的发展方向。基于此,公司将以汽车电控系统产品作为发展重点,布局

新能源汽车及车联网等领域,利用新技术、新工艺,不断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为

公司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汽车底盘控制市场上的优势地位。

3、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国内主要整车企业和汽车制动系统生产企业不断

扩大产能,导致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国际著名汽车零部件企业也陆续以独资、合

资等方式在我国投资建厂,将加剧市场的竞争,如果未来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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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不能及时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充分发挥公司技术、经营、资金优势,通过技术改造

及对外投资、合作等方式,拓宽业务范围,扩大生产能力,增强外部竞争力,进

一步推广自主品牌的制动系统产品,抢占更多市场份额。

4、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由于国内汽车市场竞争激烈,导致整车销售价格持续下降,整车厂将产品降

价压力部分转嫁给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直接导致了汽车零部件价格下降,因此公

司存在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一方面公司可以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形成规模效益,来减低

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公司可以通过技术改造及对外投资、合作等方式,拓宽业务

范围,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

5、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铝合金、灰铁、生铁等,产品的毛利率受原材料价

格的影响较大,价格的波动给公司成本带来一定压力。另一方面,受国内同行的

竞争压力,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呈下降趋势,公司存在毛利率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针对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公司采购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上游原材料市场的研究,

密切跟踪政策及国内原材料市场的变化,把握原材料的采购时间和计划,加强原

材料采购、库存、使用的精细化管理,有效降原材料采购价格。

针对同行业的竞争压力,公司可以通过扩大生产规模、调整产品结构、拓宽

业务范围等方式,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

体措施

1、积极稳妥推进募集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制定并持续完善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

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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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

的用途、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

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及有效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

用风险。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

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2、加强内部控制和人才培养,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随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到位及顺利转股,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

规模均将有所增加,资金实力进一步提升,财务状况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抗风

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实力将得到增强。

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细化控制节点,大力推行技术创新,实现降

本增效,在管理过程中,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坚持以人为

本,实行优胜劣汰、优中选优的竞争机制,量化考核指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同时为员工业务和素质提升提供多途径培训,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3、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证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对股东给予回报,降低因本

次发行引起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对股东收益的影响,确保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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