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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顿发展:关于催收专门小组工作进展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8-01-23 00:00:00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罗顿发展   编号:临 2018-004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催收专门小组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

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长期未能清收酒店俱

乐部债权,且催收到期债权不力,导致本公司经营困难。鉴于此,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采取必要措施进一步

敦促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清理债务实现扭亏的议案》,成立了由刘飞、

胡冰、林国伟组成的专门小组,负责清收酒店俱乐部债权(详见公司临 2012-010

号、011 号公告)。2012 年至 2013 年期间,公司专门小组多次对上述债权进行了

催收,并披露了相关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临 2012-013 号、临 2013-003 号、004

号和 008 号公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酒店公司应收酒店俱乐部承包经营费(含部分未确

认收入)及水电费债权合计约为 6,029.99 万元,酒店公司的清收工作未取得实

质进展, 2018 年 1 月 22 日,本公司给酒店公司及公司实际管理团队下发了《关

于尽快催收债权的再次严正通知》,现将通知的全文公告如下:

“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管理团队:

作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核心产业,你司长期怠于催收对酒店俱乐部经营方

到期债权以及你司前任董事长昂健的个人消费到期负债(合称“待催收债权”),

甚至阻碍我公司作为股东催收;该等问题长期存在、不断恶化。你司现时实际管

理团队无视我等股东作出的生效股东会决议,拒绝向股东决策的新管理团队移交

管理权;导致待催收债权问题无法有效解决,你司扭亏工作停滞不前。这直接导

致我公司经营乏力;相关问题亦为证券监管机构持续关注。近年我公司已多次敦

促你司催收债权,但你司一直怠于执行,未能给我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一个满意

的答复。目前待催收债权金额数额特别巨大,你司实际管理团队已涉嫌严重违法。

上述问题已经严重损害了我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有鉴于此并考虑相

关监管要求,我公司对你司和实际管理团队特再次严正通知如下:

1、请于收到本函 5 个工作日内,向包括我公司在内的各方你司股东申报你

1

司最新财务数据和资料,明确说明待催收债权清偿义务人和本息金额并附计算。

同时实际管理团队应向我公司指定方移交你司管理工作及相关资料、印章等。

2、请于 2018 年 1 月底之前,向包括我公司在内的各方你司股东说明针对你

司内部人员是否涉嫌利用待催收债权侵害公司权益的自查结果,并报送你司清理

债权的具体可行方案。你司可授权我公司或我公司指定人士负责相关工作。

如你司、实际管理团队继续无视我公司的合理要求,怠于催收债权;给我公

司和社会公众股东造成任何进一步损失或损失风险的,你司应承担全部责任。

我公司有权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维护我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并追究

昂健等相关责任人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届时我公司将不再另行通知,我公司

主张亦不受本函所限。

特此严正通知!望你司及相关人士予以重视,立即启动工作。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22 日”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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