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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国际实业:关于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2-08 00:00:00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7-53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 “本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 2017 年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1,139,2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

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12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17 年 12 月 1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12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95    乾泰中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12 月 5 日至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

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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