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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险企破产重整案细节公布 风险隔离机制保障保单债权人权益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25-12-25 02:58:00

(原标题:全国首例险企破产重整案细节公布 风险隔离机制保障保单债权人权益)

全国首例保险公司破产重整案——易安保险申请破产重整案,其中如何最大化保障保单债权人利益?

在该案终结两年之后,北京金融法院于近日公布了相关举措的形成细节,通过建立风险隔离机制以最大化保护保单债权人利益,成为重要看点。

构建风险隔离机制

作为首家申请破产重整的保险公司,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易安保险”)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完成了市场化重组,并于2023年5月获批更名为“深圳比亚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7日,易安保险被原银保监会接管;2022年6月29日,原中国银保监会作出批复,原则同意易安保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2年7月15日,北京金融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易安保险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

2023年2月24日,北京金融法院作出(2022)京74破1号之二民事裁定:批准易安保险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本案破产重整程序。2023年5月24日,北京金融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案件重整程序。

担任这一案例编写人的北京金融法院机关纪委书记、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蒙瑞表示:“本案是全国首例保险公司破产重整案,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建立风险隔离机制,从而最大化保护易安保险保单债权人的利益。”

蒙瑞认为,针对保险公司保单持有人人数众多且分布广泛、保单金额及履行情况不同等问题,为最大化保护全体保单债权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防范化解风险,有必要在保险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构建风险隔离机制。

结合法院在本案中依法作出的相关裁定,蒙瑞总结称,在构建风险隔离机制时,可以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受理重整申请后及时公告保险公司存续保单业务继续经营、全面履约,稳定市场预期;二是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统一代理债权申报、全程参与重整程序;三是针对不同类型保单债权分类申报、分别审查;四是积极引入重整投资人,保障保险公司按重整计划和相关合同约定全额现金偿付。

统一代理债权申报

蒙瑞提到,上述案件创设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统一代理保单债权人机制,保障了重整程序依法有序推进。

在破产重整申请审查期间,法院与原银保监会、易安保险清算管理人(易安保险清算组担任)协商确定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统一代理、全程参与易安保险重整工作的方案;法院则监督指导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统一代理7641家保单债权人申报债权逾亿元。

在此基础上,管理人充分披露了易安保险的经营、资产负债等情况并作出详细说明,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入实体新能源车企(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2023年1月12日,法院召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及投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其中,保单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7219家,全部同意重整计划草案。

保单债权分类申报、分别审查

蒙瑞介绍,易安保险申请破产重整案针对不同类型的保单债权,采取了分类申报、分别审查的处理方式。

原中国银保监会接管期间,易安保险的保险业务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但履行情况不同,主要包括:一是破产重整受理日前已到期,已发生保险事故,但保险人尚未完成赔付的保单;二是破产重整受理日前未到期,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次赔付后保险责任即终止的保单;三是已申请退保,但保险人尚未退还保险费的保单等。

基于上述客观情况,法院在该案中采取了保单债权分类申报、分别审查的处理方式,对不同类型保单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债权确认、表决权行使、债权清偿、重整方案等分别作出安排,有效保障了案涉保险合同的全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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