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闻
2025-12-24 18:19:37
(原标题:券商首席分析师当“写手”,利通电子一篇研报价值十八万?)
一份在关键时间点“精准”发布、大力唱多的券商研究报告,价值几何?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近日的判决给出了一个刺眼的答案:18万元。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份裁判文书。其中,被告人邹某(198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与程某(198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案发前分别担任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的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和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
2023年4月,二人接受宋某甲请托,利用邹某作为首席分析师的职务影响力,为利通电子撰写并发布旨在提升其股票市场关注度的研究报告。
邹某主要负责组织研报的撰写工作,并实际收受宋某甲给予的贿赂款共计18万元;程某则充当中间人,负责双方的联系及现金传递,并从中收取好处费5万元。
2024年12月,程某主动向大连市公安机关投案。2025年1月13日,邹某与程某分别在其住所和工作单位被上海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某、程某身为东方某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邹某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邹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程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有消息人士透露,本次裁判文书提及的邹某,可能是曾在东方财富证券和东北证券担任分析师的邹杰。
根据公开信息,邹杰在东北证券的首份研报发表于2024年5月,而其最新的研报,停留在2025年1月初始。财闻查询了中证协从业名单中,未见邹杰的个人信息。业内相关人士表示,邹杰目前已经不在东北证券研究所任职。
查询邹杰更早的从业经历,其在2023初至2024年3月间曾于东方财富证券任分析师,执业证书编号 S1160523010001,2023年4月,邹杰曾发布名为《利通电子(603629):面板产业触底反弹 LCD精密金属结构件龙头有望充分受益》的研究报告。
对于上述情况,财闻先后致电东北证券、利通电子董秘办核实。东北证券工作人员表示尚不知晓此事;利通电子方面,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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