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观察报
媒体
2025-12-12 17:26:50
(原标题:川黔渝地方银行加入消费贷贴息阵营 部分银行要求更为严格)
经济观察报 记者 老盈盈
12月9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发布的《关于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公告》显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使用该行重庆区域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中实际用于消费,且该行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近期,四川、贵州、重庆三地出台相关文件,推动当地区域性银行推进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助力当地提振消费。12月以来,除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外,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贵州银行、黔西农商银行等陆续公布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启动业务受理。这也意味着,个人消费贷贴息政策的贷款经办机构除了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5家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机构外,区域性银行也加入了个人消费贷贴息阵营。
记者亦注意到,区域性银行贴息政策要求较多,也较为严格。例如,有的银行要求消费交易需在贷款发放后30天内完成等。
贴息细则
2025年8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给予财政贴息,贷款经办机构为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5家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机构,贴息实施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共1年)。
记者注意到,此次地方性银行加入贴息行列后出台的贴息政策,在贴息范围和年贴息比例方面,与《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内容相同,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其中,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重点领域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贷的贷款本金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约定利率的50%。
但在执行期间和累计贴息上限方面,此次地方性银行的贴息政策和《实施方案》存在差异。比如,在执行期限上,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规定此次贴息政策执行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贵州银行则明确,贴息政策适用于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并符合条件的贷款。
多家上述地方性银行支行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相关银行虽然从12月起才正式受理符合条件的消费贷款客户贴息业务,但并不代表只有公告发布后申请个人消费贷的客户才可以享受贴息政策,此前已经申请了银行指定个人消费贷产品的客户,只要在政策补贴周期内,符合要求均可享受贴息。
在累计贴息上限方面,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明确,政策执行期内,每位借款人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5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为30万元;其中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5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为10万元。而贵州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单户贴息上限更高,单户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的,累计贴息最高金额为3000元;其中,单笔5万元以下贷款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的,累计贴息最高金额为1000元。
上述多家地方性银行人士表示,已在其他银行申请过消费贷贴息政策的,仍可在区域性银行申请,无冲突限制,但是每家银行在政策补贴周期内都有贴息上限,若申请人已达个人贴息上限,审核则不予通过,且同一人不可用同一笔消费发票重复申请多家银行贴息。
要求较为严格
上述多家地方性银行人士表示,相比《实施方案》细则,地方性银行对补贴政策要求较多,也较为严格。按规定,需要实际用于四川省、贵州省或重庆市内的消费才能享受该地区的财政贴息支持。
例如贵州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规定,实际消费商户的工商登记注册地须在贵州省内,且贵州银行可通过对贷款发放账户进行信息有效识别和核实。又如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规定,在借款人自主申请贴息时,需提供四川省内本人实名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如刷卡POS单、转账回执、银行交易流水、第三方支付凭证等。
记者还注意到,成都银行在关于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中列出了9条不予贴息的相关情形,其中1条是消费交易时间晚于贷款发放时间30天以上。该行负责个人贷款的业务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该行的要求需先提取贷款,再使用成都银行贷款发放的储蓄卡进行消费,且消费交易需在提款后30天内完成,限期内的该部分消费金额将计算贴息。
《实施方案》落地后,经济观察报记者曾经就消费贷贴息落地后一个月的情况采访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有大行人士明确表示,申请者优先考虑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等优质单位人员。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个贷业务人士亦告诉记者,该行也会优先考虑上述优质单位人员的申请,非优质单位人员如经系统审批未通过,亦无法获得申请资格。
此外,成都银行和成都农商行还列出了以下不予贴息的情形:未使用该行放款账户进行四川省内消费,如取现、提现、转账至个人账户或向第三方支付账户(支付宝、微信钱包等)充值等;贷款发放日当日结清的贷款或贷款发放日当日结清部分的金额;已纳入贴息范围的消费交易发生退款;贷款处于延期待扣、逾期、不良状态,或贷款对应额度(如有)状态异常等。
地方政策支持
《实施方案》鼓励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其他经营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扩大政策覆盖面。上述地方性银行加入消费贷贴息实施行列,是对此要求的积极响应。
2025年10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宣布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居民在国家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指定银行(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外的在川银行获得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且实际用于省内消费的,可参照国家政策标准享受贴息支持。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按比例负担。
2025年12月3日,重庆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发布《关于做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将重庆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三峡银行3家地方国有法人银行纳入消费贷款经办机构。
贵州则出台了《贵州省地方法人城市商业银行和农信系统消费贷款贴息实施细则》,贵州银行、黔西农商银行等贵州省内的地方性银行根据上述文件的相关要求,推进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可使用的贴息资金额度按省级财政分配执行,额度用完即止。
对此,中金公司研究部总监、银行业分析师林英奇撰文表示,此前中央财政政策明确鼓励扩大政策覆盖面,并且贴息对于地方财政负担较为可控,具有较强的消费撬动效应。同时,地方贴息能够加强区域银行的竞争力,激活区域消费,降低居民融资成本,预计未来将有更多区域银行加入地方贴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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