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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宁,一审获刑13年!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25-12-10 18:54:38

(原标题:孙玉宁,一审获刑13年!)

  
  
  
     
    
    
    
    
      一审宣判。     
    
    
    
    
    
    

2025年12月10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海关总署原党委委员、副署长孙玉宁受贿案,对被告人孙玉宁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追缴在案的孙玉宁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4年,被告人孙玉宁利用担任长春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满洲里海关党组书记、关长,郑州海关党组书记、关长,大连海关党组(委)副书记、关长,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副署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转业安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72万余元。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玉宁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大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孙玉宁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孙玉宁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人民日报

    
    

责编:李丹

    
    
    
    

校对:杨舒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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