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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孀放弃继承权 22亿元股权平分给子女

来源:证券时报网

媒体

2025-12-04 12:06:09

(原标题:遗孀放弃继承权 22亿元股权平分给子女)

因原创始人、实控人之一唐敖齐的遗孀自愿放弃继承权,12月3日晚,新泉股份(603179)发布实控人变动提示性公告。待工商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唐敖齐、唐志华变更为唐志华。

新泉股份原实际控制人为唐敖齐和唐志华父子,其中,控股股东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泉投资”,唐敖齐持股51%、唐志华持股49%)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志华和唐美华(唐敖齐之女,唐志华姐姐)分别持有公司12715.36万股、4432.41万股、905.37万股股份,合计持股数量为1.81亿股;持股比例分别为24.93%、8.69%和1.77%,合计持股比例为35.39%。

唐敖齐于2025年10月26日逝世,根据《民典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常州公证处于2025年12月3日出具的(2025)苏常常州证字第17074号《公证书》,具体情况包括:

唐敖齐持有的新泉投资51%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即新泉投资25.5%的股权)归属于其配偶朱玉琴;剩余的50%(即新泉投资25.5%的股权)属于唐敖齐的遗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朱玉琴、唐志华和唐美华共同继承。

因朱玉琴自愿放弃遗产继承权,唐志华和唐美华作为合法继承人共同继承唐敖齐的遗产(新泉投资25.5%的股权),即唐志华继承新泉投资12.75%的股权,唐美华继承新泉投资12.75%的股权。

朱玉琴将夫妻共同财产(登记于唐敖齐名下的新泉投资51%的股权)中归属于其本人的股权(新泉投资25.5%的股权,按当日收盘价,其持股市值约22.18亿元),无偿赠与唐志华及唐美华;其中,朱玉琴向唐志华赠与新泉投资12.75%的股权,向唐美华赠与新泉投资12.75%的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泉投资的股权结构为:唐志华和唐美华分别持有74.50%和25.50%股权。新泉股份实际控制人由唐敖齐、唐志华,变更为唐志华。

从持股情况来看,本次权益变动后,唐志华直接持有新泉股份4432.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9%,通过新泉投资间接持有新泉股份总股本的18.57%,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7.26%;唐美华直接持有新泉股份905.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通过新泉投资间接持有新泉股份总股本的6.36%,合计持有新泉股份总股本的8.13%。

公开资料显示,唐敖齐生于1945年,1982年下海经商,成为改革开放后江苏最早一批投身商海的企业家之一,系全国劳动模范,“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获得者。

新泉股份表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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