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观察报
媒体
2025-12-02 20:34:10
(原标题:虚增营收超17亿元 *ST苏吴遭证监会重罚并终止上市)
12月1日,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ST苏吴;600200.SH)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12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根据该决定,公司股票自12月9日起进入为期15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预计最后交易日为12月29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此次退市决定源于中国证监会于11月25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45号)。该处罚书认定,*ST苏吴在2020年至2023年连续四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包括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7.7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7599.75万元,并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3年末占用余额高达16.93亿元,占净资产比例达96.09%。上述行为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早在2025年2月26日,*ST苏吴即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年5月,公司董事长钱群山被单独立案。7月13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披露了初步违法事实。11月25日,证监会正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三项主要违法行为:一是2018至2023年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将实际由钱群山控制的事实错误披露为钱群英;二是2020至2023年通过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成本与利润;三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处罚决定,证监会对*ST苏吴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钱群山处以15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他高管如钱群英、陈颐、孙曦、骆啸分别被处以20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罚款。值得注意的是,钱群山同时因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实际控制人”双重身份被“双罚”,证监会明确指出其组织、指使并参与了虚假贸易及资金占用行为。
上交所依据证监会认定的事实,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11月25日,上交所向公司发出《拟终止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及《监管工作函》,要求*ST苏吴做好风险提示、维护正常经营、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安排转板事宜。12月1日,上交所正式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整个流程严格遵循《股票上市规则》第9.5章关于重大违法退市的规定,从行政处罚到退市决定仅用6天。
在退市整理期安排上,*ST苏吴股票简称将变更为“退市苏吴”,代码仍为600200,在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为10%。个人投资者需满足24个月以上交易经验且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50万元方可买入,否则仅可卖出。公司明确表示,在退市整理期内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从连续四年财务造假到巨额资金被关联方占用,*ST苏吴公司治理的失效与内部控制漏洞暴露无遗。此次强制退市,向市场传递了明确信号: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石,任何挑战规则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惩处。
*ST苏吴案例再次凸显A股市场对财务造假行为的高压态势。从立案到退市不足一年,监管链条高效闭环,释放出“应退尽退”的明确信号。对投资者而言,此案的核心教训在于:对长期存在异常财务指标(如大额预付账款与应收账款循环、营收占比畸高但利润微薄)的公司,即便其处于医药或贸易等看似稳定的行业,也需保持高度警惕。
更值得反思的是,*ST苏吴连续四年虚增营收均占当期披露值16%以上,最高达26%,而利润虚增在2021年甚至占当年利润总额的51.65%。如此规模的系统性造假,却未被及时识别,暴露出部分中介机构、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在履职中的实质性缺位。投资者不应仅依赖年报签字背书,而应结合现金流、关联交易、客户集中度等多维数据交叉验证。
随着退市常态化,投资者需转变“壳价值”思维,强化风险定价能力。对于已持有退市整理期股票的投资者,应关注后续在全国股转系统的挂牌进度及流动性安排;对于潜在投机者,则需清醒认识到,退市后股份转让受限、估值大幅缩水几成定局。一个健康的资本市场,不在于永不犯错,而在于错误必被纠正、欺诈必受严惩。*ST苏吴的离场,正是市场自我净化机制有效运转的验证。
经济观察报
2025-12-02
经济观察报
2025-12-02
经济观察报
2025-12-02
经济观察报
2025-12-02
经济观察报
2025-12-02
经济观察报
2025-12-02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2-02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2-02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