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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韶关监管分局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韶关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1-18 15:11:32

2025年11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韶关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韶关中心支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作出罚款29万元。喻航[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韶关中心支公司总经助理(主持全面工作)]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作出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杨小玲(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韶关中心支公司团体客业务部客户经理)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作出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韶关中心支公司

韶金监罚决字〔2025〕9号

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

罚款29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韶关监管分局

2

喻航[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韶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主持全面工作)]

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3

杨小玲(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韶关中心支公司团客业务部客户经理)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

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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