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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行贿被罚,董事长判刑,拟上诉!

来源:中国基金报

媒体

2025-11-06 00:20:14

(原标题:子公司行贿被罚,董事长判刑,拟上诉!)

【导读】卫宁健康实控人、董事长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拟上诉

 

见习记者 荧墨

 

11月5日晚间,卫宁健康(300253.SZ)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炜所涉事项最新进展及子公司涉及诉讼情况。

 

被告拟提起上诉

 

公告显示,2025年11月5日,卫宁健康收到全资子公司深圳卫宁中天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卫宁中天)和周炜家属的通知,深圳卫宁中天和周炜于当日收到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签发的《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被告单位深圳卫宁中天软件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被告人周炜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卫宁健康表示,以上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均决定就上述判决向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对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卫宁中天是卫宁健康的区域型全资子公司,仅在广东部分地区开展业务。

公告显示,2022年至2024年,深圳卫宁中天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368万元、1564万元、1365万元,占上市公司的营收比例为0.77%、0.49%、0.49%;净利润分别为999万元、1127万元、700万元,占上市公司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20%、3.15%及7.97%。

卫宁健康在公告中表示,如果深圳卫宁中天后续开展业务因上述判决受限,预计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另外,公告强调,判决书中确定的对深圳卫宁中天所处的罚金(8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0.9%。卫宁健康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预计对上市公司本期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副董事长代为履职

根据判决结果,卫宁健康判断,上述情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目前,除周炜无法正常履职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

卫宁健康表示,为消除相关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在周炜无法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时,由公司副董事长刘宁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等事项。

此前公告显示,2023年7月5日,卫宁健康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炜因涉嫌行贿被茂名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2023年8月14日,卫宁健康收到周炜家属通知,周炜已自茂名返回上海,相关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公司尚未收到相关书面文件。

2025年前三季度,卫宁健康实现收入12.96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2.41亿元。截至11月5日收盘,卫宁健康股价收报9.15元/股,总市值为202.64亿元。

编辑:杜妍

校对:乔伊

制作:小茉

审核:陈思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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