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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说| 程序之盾:行政程序,守护公民权利的隐形铠甲

来源:紫金财经

2025-08-25 12:06:31

(原标题:法律专家说| 程序之盾:行政程序,守护公民权利的隐形铠甲)

(本文由也迪律师事务所授权紫金财经发布,转载请注明来源)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的我深知在公民与行政机关的交集中,行政程序并非繁文缛节,而是捍卫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利不可或缺的基石。它是法律赋予每一位公民的“隐形铠甲”,是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的“程序正义之锚”。

一、程序的价值:超越结果的正义守护者

1、权利保障的基石: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公民权益的决定(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前,必须依法履行告知、听取陈述申辩、举行听证等程序义务。例如,《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拟处罚内容、事实、理由及依据,并保障其陈述申辩权。这些程序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防御权,避免“突袭式”执法。

2、公正决策的防火墙: 严格的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在调查取证、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环节必须遵循既定规则和标准。它强制要求决策者基于全面、客观、合法的证据作出判断,而非主观臆断或个人好恶,有效防范偏私与专断。

3、权力滥用的约束器: 程序为行政权力的行使设定了清晰的步骤、时限和方式。它像一条预设的轨道,约束着行政权力这辆“列车”,防止其偏离法治轨道、恣意妄为。比如《行政许可法》对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决定期限有明确规定,防止行政机关无故拖延。

4、透明与可预期的保障: 公开、透明的程序让公民能够了解行政决策的过程和依据,增强了行政行为的可预期性和公信力。公民知晓规则,才能更好地配合或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5、实体正义的前提: 无数案例证明,“重实体、轻程序”往往导致错误结果。一个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如该听证而未听证、该回避而未回避、未依法送达)的行政决定,即使实体结果看似“正确”,也因其程序不公而丧失合法性基础。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必由之路和唯一可靠保障。

二、忽视程序的代价:公民权利面临的现实风险

现实中,因行政机关忽视程序而侵害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

案例一:未告知申辩权,处罚决定被撤销。 某城管部门在未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的情况下,直接对其开出高额罚单。当事人起诉后,法院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认定该处罚程序严重违法,判决撤销该处罚决定。

案例二:应听证而未听证,强拆行为违法。 在涉及重大利益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中,行政机关未依法组织被征收人进行听证,即作出补偿决定并实施强拆。法院最终确认该强拆行为程序违法,需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三:超期作出许可,损害相对人利益。 企业申请某项重要经营许可,行政机关远超法定期限未作决定,导致企业错失商机造成重大损失。企业可依据《行政许可法》等规定,主张行政机关不作为违法并要求赔偿。

这些案例警示我们,程序违法,不仅是形式瑕疵,更是对公民实体权利的实质侵害! 即使行政机关的初衷可能是好的,或最终结果可能“合理”,但程序违法本身即构成撤销行政行为的法定理由(《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三、公民如何运用“程序之盾”维护权益?

1、强化程序意识:在与行政机关打交道时,主动询问相关程序规定和要求,了解自身在该程序中享有的权利(如知情权、申请回避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延期权等)。

要求书面告知: 对于可能对自身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行为(尤其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不予许可等),务必要求行政机关出具载明事实、理由、依据及救济途径的书面决定书。口头通知往往难以固定证据。

2、善用陈述申辩与听证:当法律赋予您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的权利时(常见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价格调整等领域),务必充分行使!这是您表达意见、提供证据、影响行政决策的关键环节。认真准备书面材料或口头意见。

3、关注时限与步骤:留意行政机关是否遵守法定时限(如受理、决定、送达时限)和步骤(如是否先调查后决定、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或集体讨论程序)。程序拖延或跳跃可能构成违法。

4、固定证据:注意保存与行政机关沟通的所有书面材料(通知书、告知书、决定书、收据等)、录音录像(在允许的情况下)、证人信息等。程序违法的举证责任主要在原告(公民、法人),证据至关重要。

5、依法寻求救济:若认为行政机关在程序上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如未告知权利、未听取意见、未举行该开的听证、超期、送达不合法等)。

6、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向该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或同级政府申请)。

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程序合法性是法院审查的重点之一,程序违法是请求撤销行政行为或确认违法的有力理由。

最后,行政程序,绝非束缚行政机关手脚的枷锁,而是引导其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权利免受侵害的坚固护栏,是管理社会也是保护自己的边界。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追求行政目标时,必须恪守法律设定的“规矩”,给予公民应有的尊重和发声的机会。对于公民而言,了解并善用程序权利,就是为自己披上了一件法律赋予的“隐形铠甲”。请牢记,当您面对行政权力时,不仅要关注“结果是什么”,更要关注“结果是如何产生的”。捍卫程序,就是捍卫您看得见与看不见的每一项权利!程序正义的光芒,终将照亮实体正义的道路。

作者简介:吴振华,北京也迪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律师;专注于疑难复杂的商事争议解决、上市公司创新并购;商事犯罪辩护和无罪辩护。兼任北京浙江企业商会副会长兼副书记;法治日报中民协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禹城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禹城市司法局专家库法律专家;浙江省武义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武义县十大人才;涞源县城投集团法律顾问、雄安新区政府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从事法律实务工作18年,是一个极具创新思维的复合型、战略型法律人才。曾参与中国金融制度改革研究,中国第一部人民调解法起草调研。其处理的“3Q大战”、“搜狐畅游装备被盗案” 、“某房地产25亿再审案”、“某上市公司3.5亿股权纠纷案”、“开心001域名案”等案件受到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媒体及工信部等部委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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