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经

封存轻微犯罪记录 打破制度性歧视

来源:经济观察报

媒体

2025-07-19 14:10:39

(原标题:封存轻微犯罪记录 打破制度性歧视)

朗宇凡/文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7月14日正式发布,这份纲领性文件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机制部分,明确将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作为改革目标之一。更早在2024年7月,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就首次提出了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愿景。

今年6月27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以法律形式确立了违法记录封存制度。该法新增的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这也意味着,在治安领域,违法记录已经开始启动整体性封存。

在法理上,行政(违法)和刑事(轻微犯罪)的联系非常紧密,《治安管理处罚法》在行政法领域也被称为“小刑法”,两法直接表征国家惩戒范围的边界。在实践中,两法在很多情形中规定了相似的构成要件,在制度设计上相互衔接,互为对方的补充和替代手段。因此,《治安管理处罚法》违法记录封存的先行先试,正是对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的制度探索,我们完全可期待在未来实现违法和轻罪治理的“同频调整”。

应该明确,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绝不是为对犯罪行为的轻纵。我国违法犯罪的附随效果相当严苛,涉案人员不论罪责轻重都会遭受行业禁入、资格受限、利益减损的惩罚;其犯罪附随效果更是会累及亲属家人,导致当事人及亲属全家终身受困,父母轻微犯罪导致子女无法就业的情形比比皆是。2022年,我国判处罪犯约143万人,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缓刑的轻罪案件人数占比约为83.7%,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缓刑的轻微犯罪案件人数占比超过了61.2%。如果不建立针对行政处罚记录的封存制度,势必将有相当多的人因为轻微犯罪记录无法回归社会,这既有违法律平等保护的原则,也会带来更大的社会治理成本。

同时,我国刑法规定的入罪门槛并不高,很多罪名的社会危害性和可谴责性都不强,行为人在受到刑事制裁之后再遭受社会的贬损评价,不符合“过罚相当”的基本法治原则。从刑事政策角度来看,轻微犯罪人仍享有公民资格,不应被全社会拒之门外。记录封存制度正是宽严相济、治病救人的基本刑事政策的体现。封存制度的实施不仅能促使轻微犯罪人真正改过自新,为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也是对罪责自负基本原则的坚持,防止其家属被无端牵连。

治安违法、轻微犯罪因范围很广而与公民日常生活深度绑定,受到了公众极大的关注。对轻微犯罪人标签化的“特殊预防”,客观上导致了社会大众对这一群体产生的系统性歧视。只要一个人被判有罪,无论其罪行轻重,这一标签都将伴随其一生,整个社会都视其为劣迹者,无限制地放大其行为的道德可谴责性和社会危害性,并在就业、入学等多个层面进行区别对待。因此,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防止“一刀切”的犯罪附随后果滥用意义重大,通过区分罪行轻重,可逐步改变公众对犯罪者的刻板印象,降低社会对立情绪,推动公众更理性地看待轻微犯罪问题,从而积极推动社会心态的转变,形成和谐、包容、友善的社会风气。通过保护公民尊严、促进社会和谐的方式推动法治国家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才能实现社会治理和公民权益保障的良性互动。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研究生)

经济观察报

2025-07-19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18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