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证券报
媒体
2025-07-10 19:21:00
(原标题:*ST京蓝违法事实被查明 前期买入投资者勿忘报名索赔)
日前,*ST京蓝(000711)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黑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京蓝子公司中科鼎实通过虚假投入成本方式确认完工进度,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6291.03万元、虚增营业成本9654.6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636.37万元、虚增净利润5770.75万元,导致*ST京蓝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黑龙江证监局依法拟对*ST京蓝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同时,*ST京蓝披露,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规定:“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9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ST京蓝首次被处罚。2023年7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年11月,公司收到黑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针对*ST京蓝的违法事实,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分析指出,于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ST京蓝股票,并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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