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通财经
2025-05-29 20:23:45
(原标题:高盛:美国贸易法庭否决大规模关税后 特朗普仍能以四种合法途径重启)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高盛分析,尽管美国贸易法庭否决了特朗普政府的大规模关税举措,但白宫仍有其他合法途径对贸易伙伴加征关税。
该行美国首席政治经济学家亚历克·菲利普斯指出,特朗普政府有四种方式可实施类似于被法庭否决的关税措施。
其一,“政府可依据第122条,迅速将目前10%的全面关税替换为最高可达15%的类似关税。这些关税最长仅能维持150天,此后依据法律规定,需国会采取行动予以延长。”
菲利普斯表示,法律对于这些关税能否暂停后再重启未作明确规定,但该法律授权总统“处理国际收支逆差或防止美元即将出现的大幅贬值,且无需进行任何正式调查或程序。因此,理论上若有必要,政府可在数日内以基于第122条的关税取代现行的10%关税。”
其二,“美国贸易代表可迅速针对主要贸易伙伴(因“不公平贸易行为”)启动第301条调查,为调查结束后加征关税奠定程序基础。”他称,虽然关税持续时间并无明确规定,但调查可能需要数周时间。
其三,“特朗普总统已依据国家安全理由,运用第232条对钢铁、铝和汽车加征关税,这一做法可进一步拓展至其他行业。我们预计还会有更多行业面临关税(如制药、半导体/电子等行业),且基于《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的关税存在不确定性,这可能促使白宫更加倚重行业关税,因其法律方面的不确定性要小得多。”
其四,“1930年《贸易法案》第338条允许总统对歧视美国的国家的进口商品加征最高达50%的关税。这一权力从未被使用过,与第301条授权类似,只是它对关税额度有所限制,且无需进行正式调查。”
菲利普斯称,白宫很可能先依据第122条实施类似的全面关税,随后利用第301条对主要贸易伙伴展开调查。
他说,“然而,在未来数月内,政府似乎不太可能完成对美国所有贸易伙伴的第301条调查。倘若法庭针对基于《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的关税裁决持续有效,这意味着,当第122条规定的关税在150天后到期(假设特朗普政府无法找到合法途径延长这些关税),较小的贸易伙伴以及/或者与美国贸易顺差较小的国家,或许无需面临基准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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