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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对宁波骏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4-11 18:30:34

2025年04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张羽(时任宁波骏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对所在机构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作出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甬金罚决字〔2025〕37号

被处罚当事人

张羽(时任宁波骏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所在机构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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