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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贵州金融监管局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3-20 16:57:00

2025年03月20日,贵州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 王冶蒙(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业务总监)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警告并罚款12万元。 曾丽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运营服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保费,警告并罚款4万元。 陈正英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银行保险销售支援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警告并罚款1万元。 杨绍鸿(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总经理)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警告并罚款7万元。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保费,罚款57万元。

序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王冶蒙(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业务总监)

贵金罚决字〔2025〕12号

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警告并罚款12万元

贵州金融监管局

2

曾丽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运营服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贵金罚决字〔2025〕13号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保费

警告并罚款4万元

3

陈正英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银行保险销售支援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贵金罚决字〔2025〕14号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警告并罚款1万元

4

杨绍鸿(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总经理)

贵金罚决字〔2025〕15号

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

警告并罚款7万元

5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贵金罚决字〔2025〕16号

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保费

罚款57万元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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