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25-03-14 20:05:56
(原标题:沪深交易所最新发布!今起实施)
3月14日,沪深交易所均发布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方面的自律监管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评价指引》新增财务真实性存在重大疑点的负面情形,同时明确具备分红能力但长期不分红的减分情形等。此外,《评价指引》还引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舆情应对工作机制,针对重大舆情及时作出澄清说明,同时要求上市公司高度关注投资者反响强烈的信息披露文字错误等情形。
沪深交易所表示,本次修订《评价指引》,是沪深交易所落实新“国九条”部署和“1+N”政策文件要求,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积极举措。
新增负面情形 细化减分情形
《评价指引》聚焦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严惩财务造假、强化现金分红监管、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等工作部署,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出更高要求。
沪深交易所此次修订在保持《评价指引》原有框架基础上,从突出回报投资者导向、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体责任、推动上市公司压实声誉管理责任等方面作出完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三方面:
一是强化信息披露主体责任。《评价指引》坚持严监严管理念,将信息披露真实性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维度。落实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要求,新增财务真实性存在重大疑点的负面情形,进一步加大扣分力度。同时,还特别要求上市公司高度关注投资者反响强烈的信息披露文字错误等情形,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从小从紧从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二是突出回报投资者导向。《评价指引》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细化一年多次分红、持续分红、分红可预期性的加分情形,明确具备分红能力但长期不分红的减分情形,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实施现金分红。压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主体责任,单设关于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情况的评价条款,重点关注回购增持实施情况以及市值管理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提升投资价值。
三是推动上市公司压实声誉管理责任。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相关评价内容,引导上市公司积极维护自身价值和形象,建立健全舆情应对工作机制,针对重大舆情及时作出澄清说明,防止市场误解误读。同时,还充实重大负面事项清单,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上交所在《评价指引》中还督促上市公司为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提供便利。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新增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保障的评价指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内部监督作用,推动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将压严压实上市公司信披责任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向投资者传递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信息披露质量更是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体现。
而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是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成绩单”,也是推动上市公司履行稳定市场主体责任、主动服务回报各类投资者、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通过评价,一批讲诚信、懂规范、重回报的沪市公司脱颖而出,彰显了扶优限劣的鲜明导向,形成了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示范。据统计,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的沪市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平均增长5.6%,评价区间内股价上涨超15%。与之相反,评价结果为D的沪市公司,评价区间内股价下跌超4%。
深交所同样高度重视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自2001年起实施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机制,持续健全完善相应规则制度,旨在引导约束上市公司充分发挥信息披露主体责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应信息。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抓好《评价指引》的落地实施,根据《评价指引》扎实开展2024—2025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助力构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长效机制,推动形成重回报、有担当、受尊敬的高质量上市公司群体。
深交所表示,接下来将持续完善市场基础性制度,发挥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的正向引导作用,压严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推动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筑牢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基石。
责编:万健祎
校对:王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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