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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水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此前被罚股民或可索赔

来源:雷达财经财富号

2025-03-11 11:08:55

(原标题:太和水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此前被罚股民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最新资讯,太和水(605081)发布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一)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条件。如最终审计结果符合上述条件,公司股票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上进行了首次风险提示,并计划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再进行一次风险提示。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2月5日,太和水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太和水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7年起,太和水在江西省抚州市承做梦湖及凤岗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太和水未审慎考虑凤岗河项目的治理争议对收入确认的影响,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财会20063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恰当估计凤岗河项目的完工进度,虚增2018年收入798.96万元,同时,太和水2018年虚增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一直存续并每年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公司公开披露的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坏账准备、利润总额不准确。

本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法,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太和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对何文辉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五万元罚款;对徐小娜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21年2月9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依旧持有太和水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太和水成立于2010年12月07日,注册资本11324.7072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何鑫,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曹黎路38弄19号1957室。主营业务为水环境生态建设和水环境生态维护业务、饮用水业务。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何鑫,董秘为郭著名,总经理为吴智辉,员工人数为498人,实际控制人为何文辉(持有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2.85%)。

公司参股公司26家,崇仁县巴和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江西桑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海南太和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上海太和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黑龙江海赫饮品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60亿元、2.05亿元和1.8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80%、-55.37%和-10.89%。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238.40万元、-1.60亿元和-2.87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43.34%、-273.56%和-79.31%。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3.60%、16.45%和22.04%。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77条,周边天眼风险206条,历史天眼风险0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418条。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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