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见专栏
2025-02-23 10:19:30
(原标题:天津伊美尔医疗整形美容2025年连续两次被处罚)
编辑 | 易每
出品 | 深度美业
近日,深度美业通过监测,发现北京伊美尔100%控股的天津伊美尔医疗整形美容专科医院有限公司,在2025年1月有被市监局两次处罚的经历。
津西市监处罚〔2025〕860-2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9月13日在其运营发布的小红书账号“伊美尔张淑贤|自然美学”(小红书号:7897351807)发布了“超省量方案菱形脸提升打法”的视频,并在视频下方的文字内容中标注(津)医广【2024】第01-10-07号;8月13日发布的“瑞蓝系列到底怎么选”的内容中标注(津)医广【2024】第01-10-07号。以上内容为当事人推销其提供的医疗美容服务所发布的医疗广告。当事人于2024年1月17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为(津)医广【2024】第01-10-07号。当事人发布的以上医疗广告未经审查,与所取得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查内容不同。以上广告为当事人自行制作发布的,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构成要件。
津西市监处罚〔2025〕896-24号
当事人于2024年4月1日与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了百度推广服务框架合同,约定在百度网站进行网络推广。当事人以介绍推广其开展的医疗美容服务为目的,自行在百度框架平台编辑发布了“祛除眼袋”词条信息作为推广物料。该词条信息含有“眼部整形手术。术后隐痕自然翘睫,翘睫双眼皮,细致缝合”、“微创去眼袋是一种通过微小切口去除眼袋的方法,具有恢复快、损伤小的特点”以及“激光去眼袋可解决多种眼周问题,效果显著,只需20分钟轻松解决眼部问题”等内容,属于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的医疗广告。当事人发布该违法广告的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发布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的医疗广告的构成要件。
这两次处罚都是由于违规发布医疗类广告,实际上,在2024年底该机构就有发布违规广告的先例。
津西市监﹝2024﹞694号
经查,当事人于7月19日16:30在其运营发布的微博账号“天津伊美尔整形美容医院”发布了含有“新晋抗衰神器”“伊美尔新少女Reaction”“分层抗衰”等内容的广告。该广告内容中宣传的“伊美尔新少女Reaction”是一种用于改善皮肤皱纹的非侵入型治疗的射频治疗仪,型号规格为Reaction。该设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编号为国械注进20153091800。该设备用于改善皮肤皱纹,不具备“抗衰”效果。该条微博经后台查询浏览量为21。当事人于2024年8月22日主动改正了违法广告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的构成要件。
天津伊美尔屡次因发布违规广告被处罚,这一事件再次将医美行业的广告乱象推上风口浪尖。在追求美丽的道路上,无数消费者被夸大的广告词所迷惑,陷入美丽的陷阱。这一现象折射出医美行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
医美广告乱象的根源在于行业竞争的失序。在利益驱动下,天津伊美尔机构将广告营销置于医疗本质之上,用虚假承诺吸引顾客,用过度包装掩盖医疗风险。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更动摇了整个行业的公信力。
违规广告的危害不容小觑。夸大其词的宣传误导消费者做出错误选择,可能造成不可逆转的身心伤害。同时,这种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了市场秩序,使合规经营的机构面临不公平竞争压力,最终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治理医美广告乱象需要多方合力。监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行业协会要加强自律,制定严格的广告发布标准;消费者则需提高警惕,理性看待医美广告。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重塑医美行业的健康发展生态。
医美行业的健康发展关乎公众利益,整治广告乱象刻不容缓。唯有回归医疗本质,坚守职业道德,才能让医美行业真正成为帮助人们实现美好生活的健康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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