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证研
2025-02-14 19:37:24
(原标题:酉立智能:母公司获高新资质次年或“变脸” 销售经理贡献多项核心技术专利)
《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 时安/作者 浮生 西洲 映蔚/风控
2024年11月29日,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酉立智能”)收到北交所出具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而2024年12月27日,酉立智能发布公告称,其申请延期20个工作日回复审核问询函,于2025年1月27日前提交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而截至2025年2月14日,酉立智能的第二轮问询回复尚未披露。
冲击北交所背后,酉立智能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研发费用与研发投入存差异,且研发投入占比高于同行均值。而后在首轮问询回复中,酉立智能按照北交所新规修订其研发投入,彼时研发投入认定口径与研发费用一致,经测算后的研发投入占比或低于同行均值。蹊跷的是,2022年,酉立智能母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次年母公司的研发投入占比或低于3%,或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值得一提的是,酉立智能的销售经理“现身”多项核心技术对应专利的发明人名单,令人不解。另一方面,酉立智能报告期内均存工伤赔偿金额,且旗下子公司曾因安全生产问题被“点名”。
一、母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次年研发投入占比或不达标,销售经理“贡献”多项核心技术专利
北交所设立之初即定位于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开市三年来,北交所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支持符合新质生产力方向的企业上市发展。
反观酉立智能,根据北交所新规要求,其称经修订后的研发投入认定口径与研发费用一致,而修订后的研发投入占比或低于同行均值。除此之外,酉立智能母公司于2022年12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而次年即2023年,母公司研发投入占比或不足3%。值得一提的是,酉立智能的销售经理“现身”多项核心技术对应专利的发明人“名单”。
1.1 根据北交所新规修订研发投入认定口径后,研发投入占比不足2%低于同行均值
据酉立智能签署日为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签署日为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书”),2021-2023年,酉立智能的研发费用分别为392.42万元、506.56万元、583.37万元,同期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2%、1.17%、0.89%。
2021-2023年,酉立智能的研发投入分别为1,022.33万元、1,304.49万元、1,506.64万元;同期,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6%、3.01%、2.29%。
对于研发投入与研发费用存在的差异,酉立智能表示主要系其存在部分研发产成品及研发废料对外销售的情况,导致其研发费用低于研发投入金额。
据签署日为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书,此次上市,酉立智能选取的同行可比公司包括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3年,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值分别为2.62%、2.09%、2.12%。
不难看出,2021-2023年,酉立智能的研发投入占比高于同行均值。
而在问询回复中,酉立智能研发投入的认定口径已被修订为与研发费用一致。
据出具日为2024年10月30日的《关于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一轮问询的回复》(以下简称“出具日为2024年10月30日的首轮问询回复”),根据2024年8月30日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酉立智能对研发投入认定进行了修订。
经修订后,报告期2021-2023年内酉立智能研发投入认定口径与研发费用一致。
即2021-2023年及2024年1-6月,酉立智能的研发费用及研发投入均分别为392.42万元、506.56万元、583.37万元、509.91万元。
经测算,修订后,2021-2023年,酉立智能的研发投入占比分别为1.02%、1.17%、0.89%。
可见,经修订后,2021-2023年,酉立智能的研发投入占比低于同行平均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酉立智能母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2 2022年末母公司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次年母公司研发投入占比或不足3%
据签署日为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书,酉立智能母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1日。
据酉立智能出具日为2023年11月21日的《关于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监管层要求酉立智能结合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认定要求,补充说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不满足相关要求被取消资格的可能性。
对此,酉立智能表示,对于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报送的研发费用,酉立智能称其母公司2022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新认定,提交的认定资料为2019-2021年财务资料。2019-2021年酉立智能合计研发投入为3,497.9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35%,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规定。
此外,酉立智能2022年研发投入金额为1,304.4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3.01%。酉立智能表示其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然而,2023年,酉立智能的研发投入占比或不足3%。
据出具日为2024年10月30日的首轮问询回复及签署日为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书,2021-2023年,酉立智能母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58亿元、3.99亿元、5.47亿元。同期,酉立智能的研发投入分别为1,022.33万元、1,304.49万元、1,506.64万元。
倘若以最大值测算,即以合并范围内的研发投入作为酉立智能母公司的研发投入,2023年,酉立智能的研发投入占母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75%。
即酉立智能母公司在2022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2023年的研发投入占比或低于认定标准中的3%要求。
问题尚未结束。
1.3 销售经理参与6项核心技术专利的发明,贡献专利数量或高于部分核心技术人员
据签署日为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书,截至出具日2024年10月30日,酉立智能拥有跟踪支架固定结构设计、跟踪支架组件压块结构设计等9项核心技术,共对应13项专利。并且,酉立智能披露称,上述核心技术均形成技术壁垒。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上述核心技术所对应的13项专利中,有6项专利的发明人包含陶慧敏,其中3项为发明专利。并且,其中一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仅陶慧敏一人。
据出具日为2024年10月30日的首轮问询回复,报告期2021-2023年内,酉立智能的研发人员分为专职研发人员和兼职研发人员。其中,兼职研发人员主要为生产运营部、质量部等部门员工。此外,研发人员中高中及以下学历研发人员均为兼职研发人员,主要从事研发样品试制及测试等辅助工作,更加侧重于员工的实操经验以及生产技能,对学历要求较低,具有合理性。
据认证主体为酉立智能的微信公众平台于2021年4月22日发布的内容,2021年4月17日上午,酉立智能员工进行课程学习。彼时,采购部主管陶慧敏在“打造高效团队”的培训上作总结。
同时,据出具日为2024年10月30日的首轮问询回复,截至2024年6月30日,陶慧敏担任酉立智能销售经理。同时,陶慧敏持有酉立智能员工持股平台的出资额。
对比可知,上述“陶慧敏”或为同一人,截至2024年6月30日,陶慧敏担任酉立智能的销售经理。
在此背景下,陶慧敏贡献的专利数量,或高于酉立智能的部分核心技术人员。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5年2月14日,酉立智能共有15项获授权专利的发明人包含陶慧敏,申请时间在2017-2022年间。最新一次申请专利“一种新型可调节C型吊具”的专利类型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授权公告日为2023年7月28日。该项专利仍处于专利权维持状态。
截至查询日2025年2月14日,酉立智能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得授权专利共52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43项。
即截止至查询日2025年2月14日,陶慧敏参与申请并取得授权的专利数量,占酉立智能合计获得授权专利数量的比例为28.85%。并且,前述提到,13项核心技术对应专利中有6项专利的发明人包含陶慧敏。
反观酉立智能的核心技术人员。据签署日为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书,酉立智能的核心技术人员包括黄龙、翁振健、史伟东。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5年2月14日,酉立智能及其子公司名下获授权的专利中,发明人包含黄龙的专利数量为31项,其中4项发明专利,27项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包含翁振健的专利数量为1项,为发明专利;发明人包含史伟东的专利数量为2项,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各1项。
不难看出,截至查询日2025年2月14日,陶慧敏参与申请并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数量,高于酉立智能其中两名核心技术人员。
综合上述而言,此次申报上市背后,酉立智能依照北交所新规修订了研发投入,经修订后,报告期内酉立智能研发投入认定口径与研发费用一致。而修订后的研发投入占比低于修订前的研发投入占比,或低于同行平均水平。不仅如此,2023年,经测算,酉立智能母公司的研发投入占比或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此外,酉立智能销售经理陶慧敏,参与了酉立智能多项核心技术对应专利的发明,其中1项核心技术专利的发明人仅陶慧敏一人,且陶慧敏作为发明人贡献的专利,或高于2名核心技术人员。
二、近三年均存工伤赔偿金额,子公司曾因安全生产问题被“点名”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指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
2021-2023年,酉立智能营业外支出中均涵盖工伤赔偿款,合计金额超过180万元。其中,2022年更是达到了145.94万元。需要指出的是,早在2021年,酉立智能一家子公司因多项安全生产问题被责令整改。且2024年7月,另一子公司也出现安全事故,相关人员被认定为工伤。
2.1 近三年工伤赔偿金额超180万元,2022年5月曾补偿工伤人员120万元
据签署日为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书,2021-2023年,酉立智能营业外支出中,工伤赔偿金额分别为19.86万元、145.94万元、17.09万元。
不难看出,报告期内,酉立智能均存在需工伤赔偿的情形。
具体来看2022年的工伤赔偿情况。据签署日为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书,2022年5月,一名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派出人员,在酉立智能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考虑到该人员的家庭情况及受伤情况,经与该人员及其家属协商,酉立智能向其支付补偿款120万元。
由于上述事由,酉立智能及其董事、总经理杨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董梅收到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
值得一提的是,监管层亦关注到酉立智能生产安全方面的问题。
据出具日为2024年10月30日的首轮问询回复,在经营合规性一问题中,监管层要求酉立智能说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
对此,酉立智能表示其根据安全生产法制定了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内容涵盖了生产经营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对生产环节和劳动保护进行制度性规范,并且制定细则对于安全生产及操作规范进行具体的安排。综上,酉立智能表示已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此外,报告期内,酉立智能的子公司曾因安全生产问题被责令整改。
2.2 子公司无锡伟力特曾因安全生产问题被责令整改,子公司安徽酉立于2024年现工伤事故
据签署日为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书,酉立智能的全资子公司包括安徽酉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酉立”)、无锡伟力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伟力特”)。
据认证主体为无锡市惠山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惠山区应急局”)的微信公众平台于2021年8月9日发布的内容,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惠山区应急局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其中,无锡伟力特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行车防脱钩装置被固定、灭火器摆放设置点不规范、消防安全通道堵塞、电柜无箱门跨接线、现场员工使用磨光机无防护罩且未佩戴防护眼镜,责令该单位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另外,据广德市人社局于2024年9月25日发布的内容,韩永忠于2024年7月20日在安徽酉立发生事故,拟做出是否为工伤的结论为“是”。
可见,2021年前后,酉立智能子公司无锡伟力特因存在安全生产问题被相关部门公开曝光,并被责令限期整改。而2024年7月,酉立智能另一子公司安徽酉立也发生事故,相关人员被认定为工伤。
需要说明的是,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作出了规定。
2.3 安全生产法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据2021年9月1日施行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在生产安全法的要求下,报告期即2021-2023年内,酉立智能存在工伤赔偿金额。另一方面,酉立智能子公司无锡伟力特曾因安全生产问题被“点名”。上市背后,酉立智能的内控治理或值得关注。
前瞻产业研究院
2025-02-15
前瞻产业研究院
2025-02-14
前瞻产业研究院
2025-02-1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2-14
前瞻产业研究院
2025-02-14
前瞻产业研究院
2025-02-1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2-1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2-1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2-14